泉州网1月14日讯(记者 林福龙)仲裁作为一种完善的、符合国际惯例和要求的纠纷解决方式,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处理商事争议的主要方式,目前大多数国际贸易纠纷都是通过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加以解决。据悉,泉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16年来共计受理仲裁案件29346件,标的额328亿元。自2012年起的7年内,年平均受理案件数均在3000件左右,年平均案件标的在40亿元左右,受理案件数量全省第一,办案数量、质量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今年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民建泉州市委员会副主委吕锜拟提交关于大力推动泉州仲裁事业发展,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
尊重章程自治原则 加强仲裁委员会职能
加强仲裁委员会内设的委员会职能建设,强化委员会的决策地位和作用,对保障仲裁工作公正、合理、高效的运转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依照章程明确委员会有关制定仲裁规则、聘任仲裁员、制定工作规划、薪酬管理、审定财务预决算、推选执行机构负责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完善委员会决策机制和议事程序,公开透明、一人一票,民主决策,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
由政府牵头协调 宣传推广仲裁服务
仲裁是一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服务,具有高度自主性。因此,仲裁的发展,需要不断地向潜在的使用者进行宣传和推广,让越来越多的商业活动参与者了解仲裁便捷、高效、保密、专业的特点,了解泉州的仲裁服务。
目前,宣传仲裁的任务主要由仲裁机构承担,力度远远不够,受众面太窄。借鉴域外的成功经验,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与仲裁服务相关的部门形成合力,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推广泉州仲裁委的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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