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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10:10:44 来源:泉州网
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

接受等级评估后 可获1万至3万元奖励

泉州网1月11日讯(记者张素萍 通讯员施远圻)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将通过严格的自愿申报、公示报备等办法,鼓励幼儿园实行普惠性收费,同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方案》明确,鲤城辖区民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均可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需具备资质齐全、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规范、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要求等相关条件。鲤城区财政对年检合格、规范报备、普惠性收费的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同时,《方案》明确,民办幼儿园接受等级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和等级,在当年或次年一次性给予1万-3万元不等的办园成效奖励。

除了资金奖补,鲤城区还将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享受当地教育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帮助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支教。

据悉,《方案》将于2021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自评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可在每年7月和11月向鲤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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