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惠安交警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老年代步车”虽酷似汽车,实际上是“四轮低速电动车”,禁止上路。
泉州网12月23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近年来,老年代步车在街头上不时出现。这种车辆看似给众多老年人带来不小的便利,殊不知给交通增加了不小的安全隐患。近日,泉港、惠安交警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12月7日下午,惠安交警大队东桥中队民警在厝头村路段,查获张某无证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当天下午在同一路段,林某无证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上路也被拦查。12月16日上午,惠安交警大队山霞中队民警在省道312线路段,查获李某无证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当天下午,惠安交警大队东桥中队民警在国道228线路段,查获王某无证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同日下午,东桥中队民警在东桥镇东桥村路段,张某无证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也被查获。目前,这些老年代步车驾驶员均被罚款1700元,同时车辆被扣留。
近期,泉港交警大队也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泉港交警共查处驾驶低速电动车行为50余起,本月以来,共查处驾驶低速电动车行为14起。
警方说法
“老年代步车”禁上路 无法挂牌上保险
据交警介绍,“老年代步车”的外形和尺寸虽酷似汽车,实际上就是“四轮低速电动车”。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老年代步车”未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属非法生产、销售产品,也并非生产厂家和销售商标榜的新能源汽车,且大多“老年代步车”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目前,国家明确规定像“老年代步车”这种低速四轮禁止上路。
交警介绍,“老年代步车”做工粗糙材质低劣,车身很窄、底盘轻,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容易发飘、倾斜;车身外部前后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身内部有的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部分“老年代步车”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车身外壳强度很低。此外,“老年代步车”无法挂牌和缴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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