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还没说要买 店家就给狗做造型
事后顾客不要狗,店家不同意,法院判决店家退还2100元预付款
泉州网12月11日讯 (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刘建安 傅超威)李先生想购买宠物狗,向店家预付了2100元,看过狗的视频后并未明确是否要购买,店家就给这只狗做了造型。之后李先生不想要这只狗,店家却称狗已经做了修剪造型,不同意退款,双方因此闹到法院。
今年4月27日,李先生通过朋友向安溪一宠物用品店咨询购买宠物狗事宜。第二天,李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向该宠物用品店经营者阿四预付宠物狗及狗窝货款2100元。阿四通过微信发送一只宠物狗的视频给李先生看,但李先生只回复一个字“好”,并未表示是否购买这只狗。
阿四认为李先生已选中这只宠物狗,未再要求李先生确认,就让人对这只宠物狗剪毛做造型,后将宠物狗的新视频发给李先生。李先生看过视频后,认为这只宠物狗看起来好大,不是自己所要购买的幼小狗,并要求退款。阿四认为该宠物狗已做了修剪造型,不同意退款。
之后,李先生向消委会投诉,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起诉到安溪法院,要求该宠物用品店退还钱款并给予三倍经济赔偿金。
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李先生虽预付了2100元,但与宠物用品店并未就这笔买卖交易形成书面或口头协议,对选中哪只宠物狗等买卖合同重要内容未作明确约定,即双方之间未订立买卖合同,尚处于缔约阶段。经营者阿四在李先生意思表示不明确的情况下,让人对该宠物狗剪毛做造型,致使买卖合同未能缔结,在缔约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该宠物用品店向李先生退还预付款2100元,同时驳回李先生要求获得经济赔偿金6300元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购买宠物不妨签好书面协议
由于宠物属于活体商品,不像其他消费品那样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法官提醒准备购买宠物的市民,尽量到正规的、有营业执照、信誉好的宠物店去购买。同时,要和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好相关责任、售后服务;索取发票,保存相关证据,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宠物的名称、品种、原产地、饲养注意事项、卫生检疫证书等书面材料。
本案中,虽然买卖双方曾就宠物买卖的事项进行商议,但没有明确具体宠物及其他合同内容,即双方之间未订立买卖合同,尚处于缔约阶段,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项法律风险。因此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审查好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和主体,注意保存好交易过程中的各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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