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2月5日讯 (记者杜连财 通讯员陈家缘)银行卡涉及资金安全,又包含了个人信息,保护好银行卡是生活常识,但还是有人为了蝇头小利贩卖自己的银行卡。21岁的李某钧因为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朋友,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2020年5月19日中午12时许,安溪县参内镇居民孙女士向警方报案称,有一个自称“南昌市公安局”的电话打来,电话中的“办案民警”称孙女士涉嫌一起“苏州的非法集资”案件,需配合警方进行调查。随后该“办案民警”诱导孙女士添加其QQ,并通过远程操控软件将孙女士银行卡上的138100元分多次转至其账户。
接到报警后,安溪警方顺藤摸瓜查询到该案涉案的银行卡,而银行卡的主人,正是广东省廉江市人李某钧。经查,李某钧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叫做“胖子”的诈骗分子,对方怂恿李某钧将自己的银行卡有偿“借”给他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李某钧没有犹豫地便以15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了对方。
随后,安溪警方对李某钧的行踪进行调查,发现李某钧出现在广东省廉江市罗州街道后,迅速出警奔赴广东,并于11月18日将其抓获。
由于李某钧明知对方将自己的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且账户中有诈骗分子大笔资金流入转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安溪警方对李某钧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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