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超标车兜风 两学生撞骨折
交警提醒: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
泉州网12月5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吴晶晶 文/图)载着小伙伴去兜风,17岁的中专生柴某骑着一辆机车形的超标电动车,载着13岁的初一学生李某去兜风,不慎与小车相撞,两人均骨折住院。近日,这一幕就发生在310县道河市镇路段。
事故中,机车形超标电动车受损严重。
11月28日上午11时许,家住洛江河市镇的柴某驾驶一辆机车外形的无牌二轮电动车载着李某出门兜风。沿310县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时,电动车与直行而来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柴某骨折、李某右腿粉碎性骨折,两车均受损。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二轮电动车车速很快,在经过事发路口时发现一辆小车从另一个路口准备进入310县道,柴某紧急刹车导致车辆侧滑倒地,顺着惯性电动车快速侧滑了3米后,连人带车重重地撞向小车左侧车身。
据民警介绍,电动车车速较快,在行驶至310县道路段时车速已达50km/h。事故造成李某右腿粉碎性骨折,需开刀进行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近年来洛江交警大队不断加大力度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此类交通事故仍屡有发生。9月份开学以来,洛江交警大队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纠正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暂扣摩托车86辆。
交警提醒:为了孩子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年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执照方可驾车出行,而大部分中学生均未满18周岁,根本无法考取驾驶证。无证驾驶不仅是违法行为,若造成事故还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希望广大家长能够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过分纵容孩子的违规行为。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