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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4 08:36:20 来源:泉州网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洛江区检察院近日召开该院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

泉州网12月4日讯 (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叶鹏凤)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洛江区检察院近日召开该院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

据悉,此次听证会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未成年人工作站社工等5人作为听证员,司法救助申请人、检察机关承办人、侦查机关办案民警到场参与听证。

申请司法救助的王某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今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县道304线行驶时,碰撞前方行人冯某某、王某某,造成冯某某当场死亡及王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案发后,黄某某未能赔偿被害人,且肇事车辆未购买保险,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王某某离异独自照顾两个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因亲眼目睹朋友被撞身亡产生心理阴影,无法继续原来的工作,失去经济来源。11月25日王某某向洛江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王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的基本案情,以及审查核实情况、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救助申请人王某某说明案发后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

办案民警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及肇事者未赔偿被害人的情况。

听证员充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对该案进行评议,并形成表决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王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综合听证各方意见和全案审查情况,洛江区检察院决定给予王某某司法救助金1万元。

参与听证的听证员表示,这次听证让他们了解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生活因此陷入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及时救助,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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