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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1:19:42 来源:泉州网
近年来,共享单车(电动车)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一系列问题,如占道停放、在街头巷尾随意堆积等,给交通添堵,也影响市容市貌。对此,泉州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整治行动。

目前挂牌共享电动车有1500辆 泉州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路边的共享电动车大多有序停放

“合理规划停放区域,加强准入、退出和经营服务管理,控制投放总量。”

“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围栏等手段规范运营服务。”

“使用人应当文明规范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

“企业若违反规定,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每辆50元罚款。”

——摘自《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泉州网11月19日讯(记者 陈小芬 庄丽祥 文/图)近年来,共享单车(电动车)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一系列问题,如占道停放、在街头巷尾随意堆积等,给交通添堵,也影响市容市貌。对此,泉州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整治行动。如何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电动车)管理,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了明确规定。

路面上仍有载人等不文明骑行行为

记者调查

共享单车已少见 停放乱象有改观

记者在泉秀街、宝洲街、刺桐路等多个路段看到,停放在划线内的共享电动车基本摆放整齐。以前常被市民诟病的刺桐路领SHOW天地入口、宝洲街万达广场等地的停放乱象,如今已经没了,停放在划线区域内的共享电动车数量不多,且挂有车牌。以前满街可见的共享单车如今基本看不到。

记者了解到,目前泉州挂牌的共享电动车有1500辆,分属四家企业即美团、哈啰、青桔、小遛。不过在刺桐路领SHOW天地附近,记者见到一辆未挂牌的“喵走出行”共享电动车斜停在路边划线内,扫车上的二维码显示“当前位置未开通服务区”。

市民龚小姐告诉记者,虽然目前中心市区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不多,但近期她经过刺桐大桥,发现有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停在大桥车道上。

哈啰泉州区域负责人陈先生、青桔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泉州中心市区的共享单车基本已清理,清出的车很多到了报废年限,可正常运营的车则调拨到其他市场。目前出现在中心市区的零星共享单车,有些是被用户从周边骑来,有的是之前被人私藏,工作人员巡查时会回收。

据悉,目前哈啰按规上牌投放在中心市区的共享电动车350部;青桔除了在中心市区按规投放的450辆,在晋江也有投放;美团共享电动车在泉州运营区域除了中心市区,在晋江区域也有投放。

仍有用户将车乱停

条例规定

影响市容不整改 每车罚款50元

《条例》对共享单车的主管部门、经营者、使用者都做了详细规定。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共享单车(电动车)管理办法,合理规划停放区域,加强准入、退出和经营服务管理,控制投放总量。

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围栏等手段规范运营服务,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理无序停放和损坏的共享单车(电动车)。

使用人应当文明规范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

按《条例》规定,经营者未履行日常卫生保洁义务、未及时清理无序停放或者损坏的共享单车(电动车),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每辆50元罚款。

企业声音

增派人员加强调度 引导文明规范用车

作为市场运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共享单车(电动车)企业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呢?记者采访了在泉州的部分共享电动车企业。

美团、哈啰、青桔共享电动车企业相关人士均表示,按照泉州有关部门要求,目前他们在划有停车区域的地方设置电子围栏,一旦车辆不在规定设置的电子围栏内规范停放且有倾斜角,将无法正常还车。

哈啰泉州区域负责人陈先生称,后台会指引用户正确规范停车,如果用户违规停车,将被罚款15元,运营中,确实有用户被罚款过。针对多次违停、破坏车辆的用户,设置黑名单,禁止使用。

美团的周先生说,部分用户在骑行中,为了图方便或在系统提醒只能骑行几公里的情况下依旧骑行,导致车辆被随意丢在路上。为杜绝此行为,除了设置禁行区域外,他们还加派人手进行提醒及干预,一旦发现及时调度。针对不文明骑行的行为,会设置短期黑名单,同时未按规定停放,额外收取调度费,强制用户文明规范用车、停放。

美团、哈啰、青桔方面均表示,在日常管理中采用智慧化手段和人工干预对车辆进行秩序管理,节假日、专项行动等,会增加调派人手及车辆,保障现场各项运维的时效性。

部门行动

已清理5万多辆车 将出台管理办法

在过去,共享单车特别是共享电动车由于“多头”管理的问题,存在乱象。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在《条例》明确职责之后,先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退中心市区共享单车5万余辆,暂扣近200辆,目前中心市区首批核定准入的共享电动车为1500辆,后续还会核定第二、第三批准入。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按照《条例》控制总量、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加强准入和退出机制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抓紧制定共享单车(电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电动车管理“上牌照、购保险、配头盔、停定位”等具体工作措施。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共享单车经营者规范运营服务,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理无序停放和损坏的共享单车(电动车),正确设置电子围栏,引导骑车人入位停车,规范共享单车停车秩序。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清退无牌车辆,未挂牌的共享电动车一律不准进入中心市区运营。对共享单车经营者未履行日常卫生保洁义务、未及时清理无序停放或者损坏的共享单车(电动车),影响市容的,依据《条例》严加查处。

同时也呼吁市民朋友文明规范骑行,有序规范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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