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1月13日讯 (记者 许小程)两名少年翻墙进入学校打球,其间篮球滚到校门口,学校保安开门时,篮球又滚到村道上,撞到傅某所骑的摩托车,导致傅某摔成骨折。傅某的损失达5.4万多元,一系列的巧合致使各方对所应承担的责任发生分歧,最终法院认定,两名少年应各承担35%的赔偿责任,各赔偿1.9万多元。
事故
篮球滚出校门滚上路 摩托被撞倒地人受伤
2019年6月8日晚上10点多,南安人傅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载着儿子小彬(化名)准备回家。途经一所小学门口时,一颗篮球突然从校门内滚出,傅某躲避不及,摩托车轮撞到篮球后整车倒地。
受伤的傅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因锁骨和左脚骨折共计住院8天,前后花费医疗费近1.9万元。事发后,傅某报了案。
经过调查,当晚8点多,家住该小学附近的小明(化名)和小华(化名)相约到学校篮球场打球。两人并非该学校的在校生,当天正值周末,学校的大门没有开启。于是,小明和小华翻墙进入学校。
当晚10点多,两人因传球不当,导致篮球沿着斜坡滚到小学大门口,但被电动大门挡住了。学校保安阿成(化名)看到球场有人,从校外赶来查看。当阿成用电动钥匙打开学校大门时,篮球顺着斜坡滚出校门滚到公路上,与傅某所骑的摩托车“遭遇”了,随后事故就发生了。
起诉
伤者索赔6万元 赔偿责任起争议
去年11月份,傅某将小明、小华及其父母,保安阿成还有事发的这所小学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6万元左右。
庭审期间,小明及其父母认为,事发当晚傅某驾驶摩托车经过涉事路段时并未减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阿成在校外开门导致篮球滚出校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自己无需承担责任。
小华及其父母认为,小学对范围内的场所、设施负有管理及安全保障职责,学校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有关人员打球,防护措施不到位,阿成疏忽将自动伸缩门打开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诱因,因此学校应承担至少30%的责任。傅某经过学校路段没有减速通行,车速过快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傅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自己只应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
学校辩称,该校为封闭式管理,当天是周末校门关闭,小明和小华擅自翻墙进入学校篮球场打球,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两人自行承担。阿成欲正常打开校门进行查询,篮球从门口滚落,该行为发生之突然并非阿成所能预见和防范的,学校和阿成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判决
两少年各担责35% 学校与保安没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小明和小华作为篮球的管理人即直接侵权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傅某由此产生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因傅某在夜间驾驶摩托车被斜坡上滚落的篮球撞到而受伤,对其自身安全未能尽到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应适当减轻小明和小华的赔偿义务。小明和小华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
阿成作为小学的保安,欲正常打开校门进行查询系正常的履行职务行为,而打开校门时该篮球滚落出来,该行为发生之突然,并不是阿成所能预见和防范的,因此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小明和小华并非其在校学生擅自翻墙进入学校,且本案发生在闭校期间,校园也是全封闭式的,学校不存在教育机构所负有的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傅某因本案事故而造成的合理损失共计5.4万多元。法院判令傅某对承担30%的责任,小明和小华则分别承担35%的责任,各赔偿傅某1.9万多元。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