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我省开展调研活动,昨日下午,调研组与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召开座谈会。记者了解到,两年来全省各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缴存金额已达2.2亿元,专项用于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今后,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实施扩大到其他行
业,目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草拟了《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现正在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意见。
为了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个老大难问题,2006年,我省启动工资保证金制度。我省凡有欠薪记录的建筑业企业和省外进闽的建筑业企业,须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专户,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我省目前执行的预缴额度是:总承包建筑单位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专业承包建筑单位一般不低于30万元。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已由工资保证金专户支付的,应在不超过10天内按照原来保证金预存额度的1.5倍补足。
相关数据
前三季,劳动案件多了近一倍
另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890件,同比上升95.14%。有关人士介绍说,劳动争议案件量之所以出现“井喷”,主要是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颁布施行后,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从目前一线受理的情况看,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大方面。
工资增长率超10%
我省劳动保障部门还介绍了我省近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增长情况:2005年为17146元,2006年为19318元,2007年为22283元,2008年前三季度为18020元,增长率均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