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和香港人结婚,却不知对方的名字、从事的职业,甚至不知道对方长的是什么模样。近日,深圳边检在对从香港遣返回来人员的审查中连续查获两起这样的“荒唐婚姻”。究其原因,婚姻不过是幌子,是一些不法分子用来骗取赴港探亲签注的工具。
记者昨日从深圳边检部门获悉,近两年这种“假结婚”案例呈不断上升趋势。据深圳边检总站遣返审查所的负责人介绍,现在几乎每周都会接到此类案件,仅去年一年,香港警方就查出了104宗假结婚案例。这些通过“假结婚”途径进入香港的,大部分是从事卖淫、打黑工等违法活动,还有一部分则是为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不法分子究竟通过什么途径与港人“假结婚”?“假结婚”是否会影响到真婚姻?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核心提示:
从诸多案例来看,“假结婚”中的内地人大多是未婚或者离婚的,符合结婚的条件,而港人大多数是已婚人士,不符合再婚的条件。
据深圳边检总站的民警介绍,由于内地民政部门往往无法查出登记结婚的港人在香港的真实婚姻状况,所以已婚的港人通过伪造一张“寡佬证”(即相当于单身证明)便可以与内地女子在内地某地登记结婚。通过这种手续结婚的,在内地来看是合法的婚姻。然而,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在香港登记结婚,所以是一种“半合法”状态的婚姻。
“假结婚”还有另一种形式,那就是完全委托中介办理,双方甚至连面没见过便结婚了,这种程序既不符合内地规定,也不符合港方的规定,因此也是完全非法的。
一旦被发现“假结婚”,便会被从香港遣返,限制其入港,并交由地方公安部门处理。“然而,‘假结婚’不是一个罪名,有些通过规定程序在内地登记的‘假结婚’从表面看还似乎合法。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假结婚者主观上以偷渡为目的,犯了骗取证件出境罪。”
两种“假结婚”:“半合法”或“完全非法”
案例回放
结婚只为骗取探亲签注
去年,深圳边检总站遣返审查所对内地居民蒲某进行审查时,发现其所持用的探亲签注有非法办理的嫌疑。蒲某称,她于2006年7月份在贵州省某地区民政局与香港居民何某登记结婚,所持证件是以赴港探望丈夫何某为由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办的。
为了查清蒲某与香港居民何某办理结婚的真实情况,深圳边检总站将相关情况通报了香港入境处请求协查。香港入境处调查后函复称,没有发现何某与蒲某登记结婚的记录。随后,深圳边检总站又发函到贵州省某地区民政部门请求核查。后证实蒲、何二人确于2006年7月4日在该部门登记结婚,该部门还提供了双方登记结婚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原来,蒲某是通过中介与港人何某在内地办理结婚手续,而双方没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蒲某骗取赴港3个月签注是为了在香港从事违法活动。
女子不知“老公”电话职业
据深圳边检总站的办案人员介绍说,近年来,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会时常遇见此类的荒唐事,很多内地女子在被问到香港“丈夫”住处、电话号码、职业等都是一无所知,她们急于赴港并不是为了夫妻团聚,而是另有非法目的。就在上周,深圳边检总站遣返审查所连续查获两起“假结婚”案,被从香港遣返回来的安某、白某两人都是通过同一家地下中介办理了一整套假结婚手续。在审查中发现,他们只知道自己的“香港丈夫”姓邓,连全名都不清楚,甚至连一面也没有见过就稀里糊涂地“结婚”了。
深圳边检总站遣返审查所陈雪源所长告诉记者,一般的赴港签注每次只能在港停留7天,而如果能与香港人结婚从而获取探亲签注的话,就每次能在港停留3个月,这对于许多在港从事非法活动的人来说是个极大的方便。
“假结婚”中介可赚2万-5万元
近年来,在一些城市专门办理“假结婚”的黑中介越来越多。从审查的情况来看,中介每代办一次“假结婚”,收费在2万~5万元不等。
“办理‘假结婚’的人,大多是想通过此途径前往香港从事非法活动,其中赴港打黑工、卖淫的占了绝大多数,而愿意与这些不法分子结婚的大多数都是无正当职业的香港居民,每‘结婚’一次可以获取数万元的报酬。”陈所长介绍说,这些港人只是提供一些身份证明与不法分子在内地登记结婚,而不会提供自己过多的个人信息。他们双方及中介其实在结婚前就达成了潜在的协议,即结婚不以实质的夫妻生活为目的,结婚后不得分割港人的财产等。
“他们之间谈不上感情,完全是一种利益关系,香港警方还曾查处过一个香港人同时与几个内地人结婚,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好处费’。”
怪象频出 假婚内幕
“假结婚”的“后遗症”
深圳边检部门发现,这些办理假结婚的内地人,一旦被遣返回来,将会面临无法真正结婚、复婚或犯重婚罪的危险。深圳边检总站曾遇到这样两个案例。
案例一
内地女子小张为了赴港打黑工曾委托中介与一名香港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若干年后,小张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情,但当她想与爱人真正结婚时候,却被民政部门告知需要与原来的港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方可再次结婚。问题是,小张与那个香港人只见过一面,不知道其包括住址、电话、单位等任何信息,而且小张是被香港遣返,很长时间都无法进入香港,所以短时间内找到该港人办离婚手续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案例二
有一对夫妻,妻子小方由于想赴港工作而采取先与丈夫“假离婚”,再与港人“假结婚”的方式骗取赴港3个月的签注。然而,从香港返回后,由于同样的问题,小方至今也没能与丈夫复婚。如今,他们原本合法的“真夫妻”却变成了非法的夫妻。
深圳市民政局计划婚姻登记处张处长昨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结婚与离婚必须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在民政部门登记后就是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至于结婚的目的不得而知。但是涉及到离婚的法律程序,夫妻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而颁发离婚证也必须双方都在现场,离婚协议书必须双方签名。如果非因死亡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必须要律师公证,“因此,如果有一方不在场,就不能离婚;如果重婚,将追究刑事责任。”
张处长表示,出现这种现象应该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由于内地、香港仍然存在着经济差异,不排除有些人利用婚姻作为手段来达到一些不道德的目的。
(作者: 张晓光 鲍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