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鲤城区现有32个停车场共395个车位,丰泽区现有40余个停车场共1200多个车位
□早报记者颜鹏谢伟端实习生郭安然刘丽丽
中心市区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点经营权,拟按照市场化运作进行公开招投标。昨日,泉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
市交通整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停车场(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要对停车位收取道路占用费,收取的资金上缴财政,用于停车场建设、维护。
有关部门将调查摸底建立停车场(点)资源资料库,实施城市道路停车点市场化配置资源方案;公示城市道路停车点市场化配置资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收回停车点的承包权,由中标人接手管理,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规定,道路停车点经营者必须确保道路和绿地的完好,造成损坏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目前,鲤城区和丰泽区的停车场普遍对外承包。临时停车场一般由社区负责,然后召集管理员收费,社区每月收取固定费用。但这样的管理方式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说智能化水平较低,管理水平较落后,主要依靠人工,各停车场管理不统一,易造成乱收费现象,而且公共资源没有得到更有效地使用。全部收回后实行公开招投标,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市区停车场管理水平。
收回停车场承包权的工作主要由鲤城区政府和丰泽区政府具体实施。记者昨日了解到,鲤城区现有32个停车场共395个车位,其经营权将全部由区政府收回。目前收回承包经营权的方案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在处于协调发动阶段。不过目前还有一些实施的问题有待市里面明确,动员大会将在不日召开。
而丰泽区现有40余个停车场共1200多个由交警划线的临时停车位,目前方案正在紧张制订中。据丰泽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些停车场都属于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方案制订后将收到区里面统一承包、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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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楼前新停车场投入使用
违停乱象不减反增,交警昨起抓违停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生刘丽丽文/图)3月25日,早报报道威远楼前新停车场要投入使用,新停车场的停车位少了12个。前日,新停车场启用。这两天,新停车场的违停现象不减反增。昨日,鲤城交警大队开始到现场抓拍违停。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了威远楼前方的停车场,只见威远楼小广场东侧15个路面停车位已经正式改为公交始末站,供12路、13路、16路等线路的公交车辆停放。
从直观上看,这个新的公交始末站的确宽敞有序了不少。但是记者在现场发现,由于新停车场比原来少了12个停车位,导致许多并不知情的小车车主无法找到合适的停车位,在广场前反复绕行,使得公交车的出入通道遭堵,一片混乱。更有甚者,有的车主为了节省时间,随意停放车辆,换来的是张贴在车窗上的罚单。威远楼停车场管理人员沈先生告诉记者,从前日新停车场投入使用起,现场就乱象百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场管理人员近期都在加强疏导工作。
刚刚到新停车场抓拍违停的鲤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吴警官说,从短期来看,这一路段的车辆仍将处于饱和状态,加上不少车主因为还不适应,这两天那里的违停乱象不减反增。为此,交警部门已经和威远楼停车场的车辆管理方达成协议,一方面交警部门已增派警力在这一路段加强现场指挥工作,另一方面车辆管理方也增派工作人员,做好公交车进出的疏导工作,并引导小车车主合理有序地停放车辆。同时,交警还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昨日8时至10时,他们共在6辆违停的车辆上贴黄单。
威远楼前的停车位少了,是否会影响到那里办事市民停车呢?对此,泉州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王副指挥长说,交警部门除了在威远楼广场设置了停车泊位外,威远楼西面小巷内还有一个私人停车场。此外,中山公园附近和泉州市影剧院也都有停车位,可以说,停车位的数量上基本能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市民若对这几个停车场的位置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在现场负责疏导工作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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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施划停车位最好也“听证”
昨日,泉州市区某会计师事务所蒋侃先生打进记者热线反映,目前,泉州的停车位设置得不够合理。他建议,以后有关部门在施划停车位时,应当有群众代表参加,并提议由群众自筹资金建设新停车场。
市民建议:群众参与勘察停车位
他向记者列举了三处“不合理”的停车点。第一处是在温陵北路“汉唐天下”,他发现那里的人行道宽度达二十多米。实际上,人行道3~4米即可,施划停车位对“交通顺畅”没有影响。第二处在田安南路中行、工行、农行地段,长度近200米,此路段人行道宽度是15~20米,设置与路段平行的停车位,不会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第三处是在田安南路广益花园门口。他说,那里不是街道而是区域,被列为广益花园门卫的“固定”车位,那里应该施划停车位。
他建议:交警等部门在施划停车位时,可组织包括群众代表在内的相关人员,对泉州市区大街小巷进行全面勘察,在符合“交通顺畅”和“不破坏市容”原则的前提下,对原有的停车位进行适当调整,并尽量多地划出新的停车位。同时,在全面勘察全市停车情况后,在可能的条件下,规划建设一些新的停车场;在土地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发动群众自筹资金,建设一批新的立体停车场。
部门反馈:可参考市民的停车方案
对此,市交通整治办和交警等部门称,道路停车点包括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停车点。以后,在设置这些停车点时,将符合区域道路交通、停车总量控制要求,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并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对于蒋先生提出的群众代表参加的问题,交警表示,群众可以拟出那个路段的停车方案,交给交警部门或者市交通整治办,相关部门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施划停车位。
对于蒋先生提出的群众自筹资金建设新停车场问题。市交通整治办有关负责人说,现在新建的住宅都有地下停车场。市里也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停车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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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点设置原则
原则上,在地下停车场的周边道路不设置道路停车点;
沿街店面门前人行道施划两轮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
消防通道、盲道、人行道红线范围内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周边区域(半径300米内)和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不得设置占路停车点;
道路停车点每年至少评估一次,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及时调整;
道路停车点在交通繁忙时根据通行条件的需要,禁止停放机动车;
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点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及时予以撤除,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