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引起关注
本报讯(记者张沼婢)本报昨日以“15年‘禁炮令’面临挑战”为题,报道了市区“禁炮令”形同虚设的现象,引起了鲤城区、丰泽区“禁炮办”的关注。今晚,他们将组织136支“禁炮”小分队上街“抓现行”,对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处罚绝不手软。
“尾牙”是放鞭炮的高峰期
“‘尾牙’是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我们将组织辖区内所有的‘禁炮’小分队上街‘抓现行’。”昨日,鲤城区、丰泽区的“禁炮办”人士告诉记者。
据了解,鲤城、丰泽已经成立了由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城管办组成的136支“禁炮”小分队,延伸至各个社区,负责“禁炮”工作职能。
本报多次报道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聚集点将被列入重点整治区域。据丰泽“禁炮办”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丰泽、泉秀、东湖三个街道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并对北峰、东海、城东三个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现象突出的街道进行整治。
告诫期已过违禁将受处
两区“禁炮办”均表示,有关重申“禁炮令”的前期宣传、告诫期已经结束,对于违反“禁炮令”者今后将处以罚款直至拘留等处罚。
据了解,鲤城、丰泽两区“禁炮办”通过张贴宣传“禁炮”通告、入户分发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禁炮”宣传工作。“如果还有市民以不知情为由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理由是说不过去的。”两区“禁炮办”表示,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他们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拘留。
因卖鞭炮四人被拘留
“禁炮”一如既往,处罚绝不手软。记者昨日了解到,近期中心市区已经有4人因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拘留。
丰泽派出所于18日12时至20日12时组织民警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采取公开与便衣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小食杂店、金香店等进行检查,共收缴鞭炮1万多响,两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主被行政拘留。
开元派出所民警在西湖联城花苑一杂货店进行检查,发现店主尤某非法储存320串鞭炮,尤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5日,鞭炮被收缴;常泰派出所在巡逻中查获违法人员陈某珍非法运输烟花6个、爆竹1箱计3万响,陈某珍已被行政拘留5天。
根据市政府颁布的“禁炮”通告,鲤城区、丰泽区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全境均是“禁炮”范围。“禁炮办”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