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列入干预范围企业名单将对社会公布
早报讯(通讯员黄智贤记者黄艺芬)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物价部门将采取措施调控价格总水平。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提价要申报,零售批发企业调价需备案。近期,物价部门将公布相关企业名单。
据悉,物价部门将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提价项目,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提高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特别是近期,供水、供气、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等收费标准不得提高。
对于市场调节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期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据介绍,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消除群众涨价心理预期,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安定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
此外,物价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活动,查处相关领域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以及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大中专院校用水、用电继续执行与居民用水、用电同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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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企业提价需申报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物价局确定我省列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重要商品、服务及企业名录,据悉,12家企业提价需申报,其中泉州2家。列入提价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如下:
大米类:莆田东南香米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嘉丰米业有限公司;
面粉类:龙岩市小洋面粉厂,厦门海嘉面粉有限公司;
方便面类:宏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福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食用植物油行业:厦门中盛粮油企业有限公司,福建世纪印福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福清康宏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福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乳品行业:福建长富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明一乳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