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入耳“禁令”形同虚设
本报讯(记者张沼婢)“砰砰砰……”昨晚9时开始,市区泉秀街道办事处浦西社区,此起彼伏的烟花爆竹震天响。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反映称,今年违反“禁炮令”现象愈演愈烈,炮声扰民现象屡禁不止,有关部门该出来狠狠地抓一抓了。
“每晚8点过后,就开始响个不停,今年乱放鞭炮的人特别多。”租住在浦西社区已经有五六年的张先生向记者抱怨,从去年年底以来,浦西一带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就从未停止过,7岁的女儿每天都被附近的鞭炮声吵醒,吓得一直哭个不停。为了隔音,睡觉前他把所有的门窗都关上了,但这仍然无济于事,还是常常被鞭炮声吵醒。
市民黄小姐在浦西附近一家公司上班。她告诉记者,她搞的是设计工作,因为要赶图纸,经常要通宵加班。“年底正是公司比较忙的时候,经常要加班。然而,这里每晚鞭炮响个不停,根本不能静下心来工作。”她向记者投诉道,现在不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吗,怎么到处都在放鞭炮呢?
那么,派出所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记者赶到泉秀派出所时,所里的巡逻车刚回来。该所值班民警告诉记者,当晚,他们也接到多起投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为此,该所出动巡逻车进行了多次巡逻,但都没有抓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这些乱放鞭炮的人,等我们巡逻车一到,人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对于今年市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愈演愈烈现象,这位值班民警认为,这与今年的宣传力度不大有一定关系。他告诉记者,现在所里已经组织民警到各社区发放“禁炮令”的宣传材料,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减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更多市民认为,要使燃放烟花爆竹令行禁止,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警方应该按照规定给予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才能遏制住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愈演愈烈的现象。
据了解,泉州中心市区自1993年开始实行“禁炮令”。2006年春节前,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禁炮办”)。各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队,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禁炮工作。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处拘留。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以致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在中心市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烟花爆竹的,最高可处15日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若发现中心市区内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进行举报,也可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