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电(记者张珺 吴泽华)目前,公办中小学借“办学体制改革”的名义,通过“国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开办的“民校”,给教育带来的危害日益严重。对此,省政协委员强烈呼吁取缔“名校办民校”的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据了解,“名校办民校”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免费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名校”以民营机制的名义高收费,实际上把办学变成了营利性的活动,扭曲了义务教育的办学宗旨;加剧了中小学择校热,高额“择校费”造成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遏制了真正的民办教育的发展,使真正的民办学校生存环境变得恶劣。同时,名校是国有资产,“名校办民校”动用公立学校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谋取非正当经济利益,对老百姓而言是不公平的。利用“公立办民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委员们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发改委联合教育部等制定的《2006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转制学校”和“名校办民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同时在法律上根本取缔“名校办民校”,明令禁止公办学校“私有化”。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教育公平。
发表评论
【泉州晚报严正声明】泉州网刊载泉州晚报各媒体文章已经过授权。2004年8月5日起,严禁其他媒体(包含政府网站、企业网站、商业网站、个人网站及相关出版物)未经泉州晚报明确授权,复制、改编、分发或发布泉州网上刊载的泉州晚报各媒体文章,否则本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我们欢迎新闻媒体网站在平等合作和注明新闻来源的基础上转载本报的新闻,其他网站如有合作意向请与泉州网联系。联系电话:0595-2250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