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节”期间送温暖
本报讯(记者王晓)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切实帮助再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困难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解决生活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我市决定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
据悉,今年市直“两节”慰问送温暖活动资金计划安排100万元。市直单位慰问送温暖的范围为:省部属驻泉企业,市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慰问送温暖的对象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困难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下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因病、灾等原因致使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中的困难人员。
慰问送温暖的救济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困难职工,每人(户)救济400元。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人员;因病、灾等原因致使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特困人员;劳动模范中的困难人员,每人(户)救济600元。
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市级活动方案,自行确定慰问送温暖的范围、对象和救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