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载母子不相见76岁老母状告亲生子●追踪

讲到动情处,阿婆流下眼泪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林泽贵文/图)惠安崇武76岁的陆环老阿婆苦等21年盼二儿子阿辉回家,阿辉未曾踏进家门半步,另外,在阿辉户籍资料中母亲一栏被填为“已故”,陆阿婆于是无奈将阿辉告上法院,此事一经披露,便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了解到,陆阿婆已于日前撤回诉讼。
湖里区法院是去年12月15日受理陆阿婆的诉讼请求的,当时记者在法院了解情况时,负责此案的民事法官说,对这种赡养纠纷法院方面会尽量调解,促成他们庭外和解。
获悉撤诉消息后,记者随即奔赴惠安县崇武古城内的莲西村采访,得知阿辉已经两次回家看望母亲,并送回了1500元钱。第一次是在去年12月23日,阿辉终于踏进家门;第二次是4天之后(去年12月27日)。心软的陆阿婆次日就向法院提出撤诉。从惠安赶回厦门后,记者与身在湖里的阿辉取得联系,他主动约见记者,首次就此事接受了面对面的采访。
■情感碰撞
阿婆谈儿子——
“他老了很多!”
2007年12月23日中午,惠安县崇武镇莲西村陈氏祖厝。
陆环老阿婆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里面,眼睛望着祖厝大门外,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寒风吹来,老人往后趔趄了一下。
突然,陆阿婆的眼前一亮,日夜盼望的“老二”出现在她的面前。“老二”是陆阿婆的二儿子阿辉,她擦了擦眼睛,“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啪!啪!”还没等“老二”开口喊声“阿环”(儿女们对陆环的称呼),76岁的陆阿婆就走过去给了儿子两巴掌。“不孝子,没良心!”很快,阿婆的巴掌就再也扇不下去,颤抖的手停在阿辉脸上,眼泪夺眶而出。阿辉赶紧把母亲扶到椅子上坐下,自己则静静地站在母亲面前。
“他老了很多!”昨天中午,同样在陈氏祖厝里,陆阿婆谈起儿子时,言语中充满着慈母对儿子的怜惜之情。而阿辉昨天在谈到见到母亲时的感觉是一句“她也老了”。
这一天,陆阿婆说是母子俩21年多来的首次正式会面,而阿辉则说是10年多来首次会面。
阿婆说,儿子阿辉当年以家庭发生矛盾为由,搬离住所,21年来切断与家人的任何联系,于情于法于理皆难以容忍。
但是这一切,她忍受了下来。最终让阿婆决定起诉儿子,是因为她后来得知二儿子在厦门的户口登记档案一栏里写着母亲“已故”,给她的身心造成了严重创伤。
“我起诉不是为了钱,是希望他能够回来,跟我见一面!”陆阿婆的愿望,在起诉后没几天就实现了。除了去年12月23日外,阿辉在去年12月27日又回来了一次,“每次都是陪我坐了一个小时左右就走了”。
阿婆说,既然孩子回来了,亲情再续已经走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因此在第一次见面后她就撤诉了。而阿辉也向母亲认错了,表示今后将尽儿子责任赡养母亲,并把1500元钱的汇款单放到了陆阿婆的手中。
其实,早在去年8月,阿辉就开始每个月都汇300元钱的生活,托一位族亲拿给母亲,到12月刚好1500元。陆阿婆说,第一次那位族亲送钱过来时就被她拒绝了,“我要他亲自回来认娘时才会收下”。陆阿婆拿出这些钱的汇款收据,上面的汇款人写着二儿媳妇的名字。
陆阿婆见儿面的心愿实现了,但她却不满意,因为阿辉两次回家都是自己一个人回来,而且也没有跟兄妹见面。阿婆希望阿辉下次能够跟他的哥哥和姐妹相认。
陆阿婆说,当初离家时,阿辉的大女儿也就是她的孙女才刚出生21天,如今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大姑娘了,后来出生的小女儿她到现在连一面都没见过。说到这,陆阿婆的眼眶又红了。
阿辉谈母亲——
“我天天都想着回家”
“十几年来,我无不是天天想着回家啊!”昨天傍晚,在接受面对面采访时,阿辉的声音哽咽。
在此前所有媒体报道中,阿辉的声音比较少,“我是不想家丑外扬”。
阿辉说,21年来他一直让自己委屈,10多年来不回家也是无奈之举,“很多原因不是一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但他谈到,他的母亲一直容易受他人挑唆,认为他婚前“暗”下(闽南语,意为“私藏”)所赚的钱并赠送给妻子娘家,始终不相信他的任何解释,“从此深深地结下了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结”,还把对他的这种“恨”,全部嫁祸于他的妻子和娘家。
“但即使这样,我也照样去看望我母亲,并给予了生活费。”可是,母亲拒收赡养费。阿辉说,他其实并不是非得跟兄长争那块宅基地,而是觉得家人至少应该尊重他,“至少跟我说一声”。
而至于那个户口登记档案上填写他母亲“已故”一事,阿辉说这个对他们来说“至今一直是个谜”,因为他记得原来那一栏原来都是空白的,“世界上有哪个儿子会这样诅咒自己的母亲呢”。
“她老了!”阿辉说,10年多来第一次见到母亲,他心情特别复杂。如今已近“知天命”年龄的阿辉说,他于1996年迁居厦门。10年多来,他何尝不想和母亲破镜重圆,尽一份儿子应尽的责任呢?他也希望,今后能够“有机会、有氛围”,让他携妻带女回乡一家团圆。
大哥阿荣说——
“我马上认这个弟弟”
阿辉离家之后,陆阿婆的生活起居都靠长子阿荣照顾。阿荣打工挣的钱也不多,还要养活3个孩子,每个月只能给陆阿婆100元生活费,后来分了家,他也隔三岔五地前往看望或把母亲接到家中吃住。说起阿荣的为人,邻居纷纷竖起大拇指。
弟弟两次回家看望老母,但是都没有和他见面,不少邻居为他抱不平。有人说他弟弟回来只认母亲,仍不愿认他这个哥哥,也有人说可能是他弟弟太多年没见到母亲,见面激动起来忘记去找他,阿荣更愿意相信后面这种说法。他说,弟弟真笨,就算见到母亲激动顾不上来见他,怎么也没想到打一个电话叫他过去:“一个电话来,我马上过去,我认这个弟弟。”阿荣说,从小到大他们兄弟俩关系一直很好,阿辉是自己惟一的弟弟,没有什么关系能比父母兄弟更亲的。
■专家观点
别忘“常回家看看”
受访者:厦大社会学系主任胡荣教授
从陆环老阿婆的起诉要求不难看出,她所要求的主要是“精神”方面的赡养,物质上是其次。简单来说,老人最希望的便是小儿子能“常回家看看”。
陆环老阿婆已经从法院撤诉,可见她对小儿子一直心存宽容,骨肉连心,母子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心结是不能解的,她所期盼和希望感受到的仅仅是儿子对母亲那份孝心。
胡教授说,社会上的确存在子女不愿赡养老人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农村比在城市更为严重一些,在农村物质赡养方面的纠纷会多一点,在城市物质条件比较充足,主要表现为“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问题。但是这些毕竟是个别现象,类似陆环老阿婆这样闹到法院的赡养纠纷在社会上更属于个别案例。
目前中国正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人的赡养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必须关注的社会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进入青壮年,中国社会老龄化面临的赡养的巨大压力和传统家庭赡养方式,发生了冲突。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中国未来的老人赡养方式,必然向社区赡养、家庭赡养和社会公益性赡养、商业性赡养等多元赡养形式互补的方向发展。
但不管怎么说,家庭赡养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永恒方式,因此,永远要鼓励所有的女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尽最大的孝心,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拒绝赡养法律不容
受访者: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
我国历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但受到不公待遇时,多数老人秉承“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不愿诉诸法律,还担心恶化了与子女的关系,因此往往将苦水往肚里咽。对于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不仅要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还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责任。此案中,陆环老阿婆诉诸法律的行为是完全正确的。
不过林律师表示,赡养纠纷不要轻易上法庭,以避免双方撕破脸,形成逆反心理。其实,陆环老阿婆撤诉的行为也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林律师同时认为,陆环老阿婆的其他各项请求都合情合理,不过要求儿子在媒体上登报认错这一项一样欠妥。儿子的行为确实有过错,人们大多会在道德上予以谴责,但从法律上说并不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按照法律程序可要求公安机关加以更正,登报道歉比较没有必要,法院方面未必会支持,双方的关系很可能更加剑拔弩张。如今儿子已经登门相见,表示他有心悔改,当面真诚地道歉比登报的作用强百倍。
■事件回放儿二十一年不进家门七旬母将他告上法院
30年前,陆环老阿婆的二儿子阿辉考上了大连航海学院,成为恢复高考后全村第一个大学生,在当地引起轰动,全家人决心再苦再累也要供他读完大学。在他到大连读书两个月时,父亲出海打鱼不幸葬身大海,为了阿辉能安心读书,陆阿婆硬是没有把噩耗告诉远在大连的他,默默地挑起家庭的重担。
21年前,因为埋怨母亲把一块宅基地给了哥哥,毕业后已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阿辉竟然从此再没踏进过家门,也没托人捎过一句问候母亲的话。
陆阿婆后来从邻居处得知,阿辉已调到厦门工作,不但每月有两三万元收入,在湖里区还有一套价值一百多万的住宅,老婆也在湖里区某街道上班,两个女儿都在读大学。更让人心寒的是,在阿辉厦门的户籍档案中写着母亲“已故”。
去年12月份,陆阿婆在法律人士的帮助下,将阿辉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阿辉每月来看望她两次,支付她自满60周岁至今的赡养费,并在厦、泉两地的主流媒体上登报,澄清母亲没有死亡,向她认错,消除不良影响。
■此前相关报道
●2007年7月8日《儿子怪母偏心二十一年不回家古稀老母肝肠寸断盼儿归》(《泉州晚报》报道)
●2007年12月16日《宣称母亲“已故”七旬老母将儿子告上法庭》(《泉州晚报》报道)
●2007年12月17日《亲属希望老二回家看看母亲》(《泉州晚报》报道)
●2007年12月17日《21载母子不相见76岁老母状告亲生子》(《东南早报》报道)
■相关案例不理瘫痪七旬老母“富翁”儿被告上法院
前几天,厦门也发生了一则因不承担赡养责任,“富翁”儿子被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告上法院的新闻。
厦门的林老太太已经75岁,患有帕金森氏病、高血压、甲亢性心脏病等疾病,瘫痪在床需长期治疗。但病倒十多天了,她的儿子却没有到医院看她一眼。林老太太说,10年前她将祖上留下的一幢房子过继给儿子之后,儿子就对她不理不睬,还赶他出家门,儿子现在有车有房,却连她在医院拖欠的医药费都不愿意付。
但她的儿子林先生却说,他的一切都是自己拼出来的,他并没有不赡养母亲,母亲溺爱养孙,也就是他的养子,但是养子好吃懒做还赌博,过去他每个月都给母亲上千元的生活费,可母亲不花,偏偏留给养孙花。关于母亲的医药费,林先生称母亲自己有钱,手头还有2万元土地补偿款,等花完了再说。目前,此案尚在思明区法院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