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泉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朱明市长代表泉州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市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坚持市委“好中求快、支撑带动”工作主线,扎实推进“七个围绕”重点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三农”工作取得新成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和对台经贸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继续保持和谐安定,政府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客观的,提出新一年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安排,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切合泉州实际,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8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四个关键”工作要求,围绕“好字当头、先行先试”工作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促使我市在“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建设中当好排头兵,在海西大局中更好地发挥支撑和带动作用。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政府要把握机遇,立足实际,开拓创新,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以农民增收为核心,致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产业升级为主轴,致力推进经济强市建设;以重点项目为载体,致力推进现代城市建设;以传承创新为动力,致力推进文化名城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致力推进和谐泉州建设;以节能减排为抓手,致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决策科学、坚持行为规范,力求务实高效、保持政风清明,努力建设一个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赖的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泉州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奋发进取,为开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新局面,谱写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泉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群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泉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泉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应认真研究并抓好落实。
关于泉州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预算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詹汉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泉州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泉州市2008年预算所提出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应认真研究并抓好落实。
关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傅圆圆主任代表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中共泉州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能,围绕市委“好中求快、支撑带动”工作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提供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改进和创新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入贯彻省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报告对一年来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新一年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报告中关于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四个重在”的体会,对于我市地方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发挥作用具有实践意义。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党的十七大为新时期新阶段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突出“四谋发展”实践主题,把握“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市委“好字当头、先行先试”工作主线,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致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我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等四个方面先行先试。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持续推进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保障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多作贡献。
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黄勇民院长代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为保障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与和谐泉州建设多作贡献。
关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李建检察长代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为保障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与和谐泉州建设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