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8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在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分七个部分。
2007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市委十届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会议精神,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委落实中央决定的相关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提高服务大局意识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和谐泉州建设,切实把市委决策和上级院服务意见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注意改进执法方式,正确处理办案力度与效果,打击与保护、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涉及需到企业调查取证的,坚持做到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国有、集体企业财产遭受损害的,依法支持起诉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挽回国家、集体经济损失。
批捕黑社会性质、恶势力犯罪194人、298人
宽严相济,促进平安、和谐泉州建设
去年,全市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384人,提起公诉8992人,比增1.33%%和4.83%%。突出重点,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黑社会性质犯罪194人,恶势力犯罪298人。严厉打击爆炸、抢劫、杀人、投放危险物品、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017人,起诉2155人。打击虚假信息诈骗和“六合彩”赌博犯罪,批捕493人,起诉472人。批捕涉嫌毒品犯罪415人。维护林区治安和生态建设,打击毁林犯罪和猎杀、贩卖珍稀动、植物犯罪,批捕涉林犯罪嫌疑人45人,起诉75人。准确把握,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年来依法对226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对271名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决定不起诉。
立足职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协同做好刑释解教、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帮教。加强社会治安状况综合分析,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向上级院和党委报送调研信息,被高检院采用3篇、省院采用13篇。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99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惩治预防腐败
全年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99人。
创新侦查机制,提高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充分发挥市院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运用参办、督办、提办、指定管辖以及“系统抓、抓系统”等工作方法,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查办窝串案87件。
加大工作力度,严查职务犯罪大要案。立案侦查大案63件,其中处级干部5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3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83件89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质量有新的提高,立案20件,起诉13件。
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两级院对入围投标的2000多家施工投标单位、监理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开展系统预防。
纠正违法收押、释放等问题18件次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审判监督。在立案监督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件,督促侦查机关撤销案件8件。在侦查监督中,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35人,不起诉53人;纠正侦查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9件次;追加逮捕、起诉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76人,追加罪名79件。在审判监督中,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7件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收押、释放、应收押而未收押等问题18件次。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按规定交付执行和违法会见、通信、提审等57件次。石狮市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231件,立案182件。经审查提出抗诉4件,法院再审审结2件,改变原判决1件。提请抗诉96件,省院采纳85件。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案件文证审查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88件次,排查涉检信访案件81件,已结77件,息诉息访75件。市院和10个基层院被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7个院被推荐参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探索检察改革,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查办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去年,所有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从首次讯问开始,全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查办职务犯罪报备、报批制度,基层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必须报市院备案,撤案、不起诉必须报市院批准。
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查办职务犯罪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58起案件,全部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共有2212件适用简化审,提高了办案效率。试行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
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薄弱环节的监督。一年来检务督察审查备案材料358件,提出纠正意见14件,审查提交检委会研究案件51件,提出的处理意见被检委会采纳36件。
开展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
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1641人次。受理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线索9条,经核查,属举报失实7条,查实2条,有1人已被起诉。一年来有58个集体、76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获得“中国五四青年奖章”、“福建省2007年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优秀干警。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队伍能力。市院检察长与基层院检察长、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专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加强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
加强基层院建设,提高争创工作水平。实行市院领导挂点联系基层院,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继续开展跨地区基层检察院“结对子”活动,8个基层院与南平、三明、莆田9个基层院开展结对交流学习。晋江市院荣获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惠安、德化县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院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
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专项督查逐件反馈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派驻监所检察室执法检查,两级院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市院向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执法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制定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措施,下发基层院执行。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建议和提案,统一管理,专项督查、专人负责、逐件反馈。接受市人大交办信访件8件,均列入检察长督办件,指定专人及时审理,已办结反馈6件。
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与新时期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距离。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配合与监督协调不均衡等现象仍然存在。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运用现代化管理模式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三次会议、市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队伍和基层院建设,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准确定位,把握思路,主动融入泉州市发展大局,为实现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平安泉州、和谐泉州建设。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