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受6次加息影响,从去年12月就开始刮起的“提前还贷风”目前仍有“升级”的趋势,但不少消费者不知道提前偿还全部购房贷款后,还可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退还房贷险保费。
目前,部分市民对退保及如何退仍不知情,而部分市民却已经在退保过程中掌握窍门,让已经严重缩水的保费发挥最大的作用。
部分市民不知可退保
近日,一位女士老是徘徊在建行鲤城支行的柜台前,一年前就已还清房贷的她,经人提醒才想起要退房贷险保费,却已找不到“个人贷款结清证明”,要银行再出示一份,银行却表示为难。
这位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不少市民提前还清房贷后,不知道可以到保险公司去退保,即使知道在办理退保时,也不清楚被扣去的费用到底都有哪些名目,具体对应的数额又是多少。
房贷险是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的简称,2006年之前各银行普遍规定,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直到2006年3月这一强制险才在我市彻底“下课”。
由于取消强制才不到两年时间,因此这两年我市各家银行受理的提前还清房贷的业务,基本上都附带有房贷险。
退回的保费缩水严重
曾女士2003年7月贷款买了房,按照银行要求购买了保额15万元、期限10年的房贷险,当时一次性交纳了780元保费。昨日,曾女士还清了贷款,但在保险公司却被告知,如退保最多只能退回274元。
才4年半,保费竟被“蒸发”掉500多元!对此,平安财产保险泉州中心支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保险公司承担的还贷保险责任是随着客户欠银行本金余额逐年递减的,因此客户交的保费,分摊在前面年限的会高些,而越往后越低,退保时自然就不能简单地按照保险时间平均计算应退还的保险费用。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却指出,以往房贷险都是暗折暗扣,实际上保险公司已将折扣让给了银行和开发商,三方共享收益。现在,对提前还贷退保的客户,保险公司会用“代理费”等名目克扣本应全额退回的保费。而由于不知情,大部分客户对此并没有予以深究。
不如变更第一受益人
退保,能退到手的保费少得可怜?不退保,岂不白白便宜了保险公司?正当曾女士左右为难时,另一位同样还清贷款、找上保险公司的市民给她支了个新招:变更第一受益人。
这位市民算了一笔账,如果不退保而选择将第一受益人由银行变更为曾女士本人,则相当于花274元就投一份房屋财产险。5年半内,无论是一般自然灾害(地震除外),还是火灾、爆炸、空中坠物以及地面沉陷等造成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照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折算下来一年保费不到50元,很显然这比单独购买房屋财产保险便宜得多。经过比较,曾女士觉得还是不退保划算,于是当场选择变更第一受益人,让房贷险在保险剩余期限内,继续成为保护房屋安全的一道“保险锁”。□本报记者郭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