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设区7年来,年均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亿元,呈现出“满城皆工地、无人不项目”的强劲发展势头。在大开发建设中,如何有效防止钱权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带着这一问题记者走访了泉港区委书记游祖勇。
征地拆迁是泉港区建设的一个重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大事,是滋生腐败现象的重要环节。游祖勇介绍,泉港征地拆迁量多、面广,一开始,群众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是否公平不放心,也出现个别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区委对干部提出约法三章:凡是挪用征地拆迁款和救灾款,干部一律要严肃处理,直至免职和追究法律纪律责任。但仍有村干部冒着这个风险。为确保征地款送到农民手中,泉港区把征地拆迁的协议和款项、包括对象上墙公布,接受监督。同时,2005年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征地拆迁补偿费核算中心,通过在银行设立账户,将补偿卡发放给农民,实现征地补偿款直接划拨到农民手中,有效防止了挪用、挤占、截留、克扣补偿款现象的发生。仅去年1月至11月,就有5144户被征地农民从核算中心领到1.23亿元征地补偿款。
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到项目前期工作上,移到项目建设一线上,移到人、财、物等敏感环节上,从源头上提高防腐的力度和实效。游祖勇指出,在加快石化基地建设步伐的同时,泉港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区四套班子成员带头公开作出“八个严格”廉政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在全省率先实行纪检组由纪委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制度,赋予派驻纪检组检查驻在单位财务、否决违规进人、违规开支等职责权限,确保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实施全方位监督。严肃党纪政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查办。建立“一案一整改”工作制度,发案单位查找发案原因及管理漏洞,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开展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月谈话”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述职、群众评议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不廉不勤苗头及时给予提醒。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全力做好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为泉港大发展、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本报记者陈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