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咏)记者从市脱贫办了解到,市委、市政府继续把实施“造福工程”列入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安排搬迁5000人,主要集中在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7个县(市、区)。
为此,省财政将补助150万元(按省定搬迁户1000人,每人补助1500元计),市财政400万元(按市定搬迁户4000人,每人补助1000元计),7个县(市、区)级财政共需补助资金600万元(搬迁户每人补助1000元,对集中连片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助资金100万元),不足部分由搬迁户自筹。
2007年,我市不断加大“造福工程”的实施力度,共有5666人告别恶劣的居住环境,将在2008年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家。
“造福工程”主要是对条件极端恶劣、居住零星分散、边远偏僻的自然村的搬迁,是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之一。去年以来我市加大“造福工程”建设力度,省级补助资金从每人1000元增加到每人1500元;市级补助资金每人从去年的800元增加到1000元,县配套1000元,合计每人补助2000元。我市2007年计划搬迁5000人,实际落实5666人,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据统计,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市“造福工程”约投建1416套(座),建设面积14.165万平方米,已实现搬迁入住1274户、5097人,如期完成了原定任务,预计2008年春节前可全部完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