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连茂)在19日的“政风行风直通车”市城乡规划局座谈会上,“两违”这一话题仍是热点。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从规划角度分析了“两违”产生的原因,并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遏制“两违”的力度。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社区群众存在着抢占抢建、加建扩建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泉州中心城市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引发了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规划部门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
其一,部分群众改善居住生活环境的需要或者最大限量获取空间利益的动机与城市空间开发强度总量规划控制之间的矛盾。目前,我们的居住环境是1986年编制并于1989年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结果;而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则是1993年编制并于1996年获得省政府批准的。同时,社会逐渐显现阶层化,不同的阶层对城市的需求各有侧重点。而规划出台后,往往还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可行性。如古城区,以现在的标准看,城市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给水、教育等)较差,无法承载过多的人口,因此需要限制扩建,以疏解古城区人口。同时,古城区还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物质载体,需要给予整体保护。这就与古城区部分居民欲借危房翻建的机会扩大居住空间的想法相矛盾。在外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这部分居民就有可能采取违反规划进行改建、扩建。
其二,过去“两违”的违法成本过低,而执法的社会成本过高。随着房价的飙升,部分居民采取各种手段违法抢建以解决自住问题,有的甚至以出租或等待拆迁安置来获取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个别群众倾全家财力甚至借钱抢建,如给予拆除将导致其破产,产生其他社会问题。因此在执法过程中,部分抢建房屋如未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往往先给予保留,待城市拆迁改造时再给予拆除。这虽然降低了社会成本,却给其他群众以不良的示范,使“两违”现象屡禁难止。近几年,我市加大制止和查处“两违”力度。2004年,市政府出台了277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顶风违占违建现象要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以铁的手腕制止和查处“两违”问题。不少地方政府相应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现象予以严肃追究责任。同时,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统计核实住房困难及危房人员,进行统一集中的安置房建设,切实关注居住困难户,着力改善民生问题。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行政执法局成立后,查处制止“两违”工作职责已经移交该局。今后,城乡规划部门将与行政执法局联手,加大配合力度遏制“两违”。一旦发现“两违”行为,将马上向行政执法局通报,并积极协助查处。今后,规划部门将进一步搞好前期规划,尽量避免“规划赶不上变化”的现象,从而尽量避免新的“两违”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