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杨某于2006年8月到晋江深沪镇一家网吧上班,结交了一个男朋友。当年12月,杨某与男友发生性关系,2007年2月两人因不和分手。今年5月杨某结交了新男友。到了8月,杨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心里知道孩子是前男友的。杨某不敢和男友讲实话,便自己到深沪镇卫生院想把孩子打掉,但医生告诉她因为其血压低不能做人工流产。回家后杨某骗男友她是7月份怀了他的孩子。两人在10月初正式订婚,并计划年底回老家结婚。
12月10日凌晨4时左右,杨某已经快生了,便自己起来上厕所。杨某住在宿舍楼四楼,她坐在厕所地板上,大约半个小时把孩子生出来,是一个男婴。杨某案发后说,她不想让男友知道这个小孩不是他的,就决定把这个男婴扔掉。于是她把男婴抱出厕所,用阳台上的水龙头给男婴冲澡。洗了三四分钟后,便用力把婴儿往阳台外一甩,婴儿掉到一楼地板上。随后杨某回宿舍睡觉。第二天中午,当男友下班回来后,杨某骗他说小孩在早晨8点左右流产了。
当天早上6时多,男婴的尸体被人发现。警方介入调查,认定该死亡的男婴为足月活产儿。当天上午,杨某到深沪镇卫生院吊瓶消炎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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