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省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表示,明年,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新项目将一律不发施工许可证,不准开工建设;对于一些财政薄弱、无力偿还旧有款项的地区,将一律不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全省彻查57.3亿元拖欠款项目
年底前,省建设厅将彻底调查我省网上申报的57.3亿元旧欠中的剩余部分,要求对除进入仲裁、司法程序或形成呆坏死账外的仍未解决的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说明情况。对我省57.3亿元拖欠项目中以签订还款协议方式完成的,但可能存在未按协议偿付拖欠款的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说明情况。
项目施工证直接与建设资金挂钩
全省将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没有足够建设资金或者在旧有历史欠款中有“黑记录”的单位将无法取得新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
届时,各级规划、建设等部门对擅自超过批准建设规模立项或设计的项目,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或未设立银行专用账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权属登记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无力还款地区不再开建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的清欠也是年底建设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省市两级财政将切实加强对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各设区市发改委等投资审批部门对因财政困难、无力偿付剩余拖欠的地区,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对在限期内仍未签订还款协议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单位,将可能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政府将通过强化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等途径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后,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作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否则建设部门将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用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也将全面落实完善。
建设部门要求,任何拖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拖欠工程款为理由拖延偿付农民工工资;对确实无法找到拖欠单位和责任人的,在调查核实拖欠情况和金额的基础上,应按照优先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