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出成效
本报讯(记者林志党)泉州市区11月份单月空气质量状况,荣登全国86个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第一名。今年1至11月,市区有138天的空气质量状况达到Ⅰ级(优),185天达到Ⅱ级(良),优良天数占前11个月总天数的96.7%。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水平,是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效的生动体现。从2002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对市区全境污染源的烟尘控制和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同时,继续开展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杜绝油烟新污染源。交警部门对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强化对公交车尾气监测。建设部门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开展文明施工活动,有效地降低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市政管理部门加强日常清扫,采用密闭式垃圾车收集运输垃圾,保持街道整洁。
有关人士说,要长时间保持一个洁净的空气环境,还有赖于各方面的努力。市政府近日发布的《泉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今后几年,我市将全面实施蓝天工程,确保泉州市区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不少于340天。根据规划要求,我市将把大型饮食业单位、烧烤店、大排档和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以及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列为治理重点区域。同时,严把餐饮业的环保审批关,鼓励餐饮服务企业使用液化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以燃煤电厂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为重点,开展脱硫除尘的污染治理。同时,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车辆和老旧车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发展高效、节能、低排放的新型交通工具。逐步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环卫园林车以及短途客运车辆使用天然气。我市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增强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做好市容管理工作,做到市容卫生整洁;加强对建筑工地、新建房屋二次装修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设置建筑施工防尘的防护治污设施;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继续做好市区绿化美化工作,减少市区裸露地面,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