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系后续跟进,丝毫不会增加地产开发成本
本报讯(记者郭瑜实习生方立)在7日“政风行风直通车”接访现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叶舒扬透露,泉州市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新一轮修编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修编方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将公布实施。
对基准地价进行修编是保证时效性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城镇基准地价一般应两年调整一次。泉州市区现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公布实施,时隔两年之后,市区的扩大和城市重心的南下和东移,使原基准地价的区域划分和地价标准已不能准确反映当前的地价水平,更不能适应当前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通过几年来土地市场化的培育和发展,此次泉州市区土地基准地价标准的调整仍将以上调为主,但这种调整丝毫不会增加开发商的开发成本。
基准地价与市场地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政府公布的指导价格,后者是“招、拍、挂”的成交价格。二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市场地价上涨在前,基准地价调整跟进在后,因此基准地价的修编仅仅是“参照物的一次自我修正”,对未来市场地价乃至市区房价均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不过,基准地价的修编对某些市民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国家规定,市民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其所在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