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昨日出台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城市管理的具体测评标准,主要有:公共设施精心保护、公交站点分布合理、市民精神面貌良好———
早报讯(记者杨慧娜)城市管理要达到怎样的标准才能达到文明城市?昨日,泉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管理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召开,公布了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城市管理的具体测评标准。
据了解,泉州市将在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在实现省级文明城市目标的基础上,加大创建力度,积极争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会议提出了现阶段重点落实的五大任务:在规划建设上,要加快推进“一二三四”城建项目和港城联动战略,规划建设城市道路立体交通网络,落实中心城区立面景观近期、中期和远期工作任务,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在市政设施建设上,要加紧编制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完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和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市容市貌整治上,要突出整治重点,标本兼治,加大对“六乱”、“四摊”的整治力度,创建市容示范街,加大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积极推行市场运作机制。在环境卫生整治上,要落实环卫清扫全日保洁制,道路机械化清扫要达到20%以上,卫生管理机制要落实。在园林绿化管理上,要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增加城市园林绿化指标,提高园林绿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