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详解《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
【编者按】从2008年1月1日起,我省大中专学校的本省生源学生,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这一政策的变化将给大中专学生带来什么影响?昨日,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副总队长吴福顺表示,《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给学生、政府、就业单位等带来很大的便利,减少出现“《户口迁移证》随身携带10年却找不到户口的尴尬情形”,每年政府行政管理成本和社会资源也将至少节约150万元。我省早已不存在“农转非”的概念【政策】
《管理办法》将对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调整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本省生源的学生,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考虑到其他省目前户籍管理不同政策,对省内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外学生或外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生源学生,实行户口迁移自愿原则。从而兼顾了外省尚未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办理户口迁移的做法,兼顾了在我省就学的省外学生和在外省就学的省内学生今后学习和就业。【解读】过去,考上大学对于不少学生来说意味着“鲤鱼跳过了龙门”,户口迁移之后很直观的利好表现就是在粮油供应上的待遇。但是,从2001年起,我省推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等户口性质,统一称为“居民户口”,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农转非不复存在。同时,大中专学校学生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增加社会管理成本和学生费用。据统计,全省每年每个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仅每张《户口迁移证》3元(不包括各种证件材料),共需150万元左右户口迁移证件费用。同时学生所在学校和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需要配备人员、增添设备以及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费用。而且每年都有若干时段学生集中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公安机关工作量骤增,难度增加,人为差错的概率上升。因此,有必要进行规范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以减少行政管理成本、社会资源和学生开支。减少就业问题出现的“口袋”户口【政策】今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户口不论在哪里,均实行统一户口迁移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离校后,3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统一实行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办法。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学生因就业单位落实等问题出现《户口迁移证》随身多年,最终过期找不到户口的情形,进一步方便了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办理户口迁移。【解读】自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消国家统配后,很多毕业生不可能一步到位找到就业岗位,其户口需要迁回原籍落户。由于许多学生对户籍政策了解不够,办理户口迁移的意识不强,加上一时找不到就业单位,长期持有《户口迁移证》不及时落户,成为“口袋”户口,持证时间一般长达2-3年,有的甚至长达10多年后才办理落户,也有的不慎丢失持有的《户口迁移证》,为今后就业和落户增加了诸多难处。新的《管理办法》执行之后将减少因此产生的问题。未婚生子落户体现人权【政策】
《管理办法》中明确在校生所生婴儿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在校生的,应随不是在校生的父方或母方落户。学生未婚生育,户口为集体户的,其所生子女户口应随外祖父母落户。【解读】
《婚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已到婚龄的在校生结婚。目前我国在校生结婚生子或未婚生子的不在少数。省公安厅表示,我省专门在这方面出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是比较早的,这是基于人道的考虑,户籍是基本人权的一个具体体现,针对在校生生子的落户政策也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政策。另悉,省公安厅目前正在制定更加简化的落户政策,以更好地解决出生后未落户人群的户籍问题。放宽人才派遣单位落户限制【政策】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人才派遣单位派遣就业的,凭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注意见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和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人才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注明人数的《派遣协议书》等材料,向人才派遣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其户口可落在人才派遣单位的集体户内。【解读】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明年1月1日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中劳务派遣相关条款规定,对到人才派遣单位就业的应届大中专学生,我省规定了具体落户办法。这项规定放宽了以往人才派遣单位落户的限制。□本报记者张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