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1月,国内已累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
我国自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截止到目前,共计召回缺陷汽车23次、58万余辆,涉及18个企业的25种车型。此前,2004年召回32万余辆;2005年召回6万余辆;2006年召回34万余辆。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王松表示,为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内目前已初步建立了5个信息平台,包括:中国汽车召回网、投诉呼叫中心、专用电子邮件系统、制造商备案召回信息专用FTP平台、召回专家交流信息平台。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努力尽快推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法律层级,扩大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加强缺陷产品监管力度。(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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