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记者刘波文/图
刚买的电动车没了,陈女士心急如焚。不过,心细的丈夫注意到一道车痕从停车处通向不远处一家修车店。昨日下午,这对夫妻在丢车半个小时后,按图索骥,找回了自己的爱车。
“咦,我的电动车呢?”昨日下午2时许,家在市区后城小区16幢的陈女士出门准备上班时,突然发现中午回家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车没了踪影。
“这可是我刚买的新车啊!”陈女士说,她在上周六花2500多元买了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中午回家把车停在楼下,没想到下午要去上班时车就没了。陈女士的丈夫注意到,停放电动车的位置有明显的车轮痕迹,并且,车痕延伸到了几米远的11幢居民楼一楼过道。他估计,电动车被人偷走了,但因为打不开车锁,于是生拉硬拽把车拖走了,所以才留下了这道明显的车轮痕迹。夫妻俩于是顺着车痕找下去,在11幢一楼过道的一扇门前,痕迹消失了。而这间房屋,则是一家摩托车维修店。难道车就在这里面?他们悄悄进入店内,果然看到了一个与自己爱车同样的白色电动车头和一个崭新的车轮。
为了不打草惊蛇,陈女士先报了警。很快,民警赶到现场,控制了修车店老板王某,并进行了搜查,找到了车头和一个车轮。按照王某交代,民警又在店对面楼梯下找到了一辆新电动车,经验证,这正是陈女士刚买回的新车。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往鲤中派出所展开调查。王某交代,中午时分,一名男子到店里说有一辆车要卖,王某想可以留着代步用,于是以500元买下了这辆电动车,不想半个小时后民警找上门来了。
家在后城小区的一位阿婆说,这家维修店有问题。她在自家阳台上多次看到有人从维修店后门把车弄进去,“为什么要这样偷偷摸摸呢”?办案民警说,相关情况仍需调查。请首位线索提供人何先生领取线索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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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盗窃电动自行车将被刑拘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通讯员施超明)从即日起,石狮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轮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统一行动。此次行动中,凡盗窃电动自行车等高档自行车者,将被依法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相关刑事责任。
此次统一行动重点部位为旧货交易市场、修车店、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出租房屋、施工工地等,严厉打击涉嫌盗窃自行车或窝藏、收购、销售、转移被盗自行车的盗窃团伙和收赃、销赃场点业主以及发现窝赃不报告的出租房主。同时,警方将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及时核实,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据介绍,此次行动中,凡发现有盗窃电动自行车等高档自行车行为的,将依法对违法犯罪人员予以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盗窃普通自行车的,将依法对违法犯罪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凡之前有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查处过而再次盗窃自行车的,将依法对违法犯罪人员予以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降格处理、以罚代刑。
据介绍,今年3月底和4月底,石狮警方先后组织开展了第一轮、第二轮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统一行动。在这两次行动中,石狮警方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5人,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45起,收缴赃车89辆,捣毁非法交易市场、收购点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