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如需举行校庆活动,必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早报讯(记者张文)今后,我市范围内的学校将全部禁止举行大规模的庆典活动。学校如需举行校庆活动,必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据市教育局昨日介绍,本次最新出台的校庆管理方案规定,针对部分学校举行校庆活动存在各类不同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控制全市学校举办活动,学校的校庆除逢十年份外,一般不得举行庆典活动,严格禁止举行大规模庆典活动。
一般年份的校庆日如需举行活动,必须以本校活动为主,提倡采用学术活动、教学交流、校友座谈会、校园开放日等方式进行。学校如需举行校庆活动,应事前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学校在举行逢十年份的校庆活动时,要力求庄重俭朴,活动原则上在校内举行。一般年份的校庆日活动,不举行庆典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具体活动。学校举办校庆活动的主题要鲜明,重点放在展示办学历史、宣传办学成就、扩大社会影响、弘扬优良传统、提升办学水平等。校庆活动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活动方案按隶属关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必须严格控制和规范校庆的经费开支,严格禁止挪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文化娱乐等活动。
此外,在全市学校校庆的贺信贺词方面,市教育局规定对学校举行的校庆或活动,教育部门领导一般不题词,不以个人名义发贺信。逢十年份的校庆活动,对申请发贺信的学校,经所在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后,以单位的名义发贺信。如属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后,可以教育部门办公室名义发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