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杨慧娜)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以及生活中各个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怎样,这需要进行污染源的全面普查才能了解。而进行普查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进行清查,以提交普查企业的名录。昨天召开的泉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强调,11月15日前务必完成污染源普查的清查工作。
据了解,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包括凡在我市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普查内容:一是全部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等指标;二是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为主的农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三是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
目前,泉州市环保局已经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对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省控及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我市116家单位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其中废水项目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废气项目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同时,已组织开展泉州市城镇居民生活、医疗机构及住宿、餐饮行业产、排污系数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二期调查。
污染源普查工作量大,时间紧。单单工商部门登记的工业企业就有135000多家,再加上农业源和生活源,数量非常庞大。因此,会议强调,接下来各地要成立普查专门机构,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污染源登记造册工作,摸清家底。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初步清查工作,提交清查企业名录,经进一步核实后于12月20日前形成普查的“基础资料库”,作为正式普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