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由99元调至110元
本报讯(记者杨秋香)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即日起市区液化气零售价格进行调整,14.5±0.5kg的液化气中准价为每瓶100元,最高限价由原来的99元/瓶调至110元/瓶。据了解,我省福州和厦门已于此前相继提高了液化气零售价格。
昨日,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泉州市区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称由于近期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不断上涨,为保证正常供应,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泉州市区液化石油气中准价格调整为每瓶(YSP-15钢瓶,充装量为14.5±0.5kg)100元(含钢瓶检验费),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对有签订合同已收取开发费的用户供气价格,每瓶应比实际零售价格低5元。通知自2007年11月2日起执行。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这次液化气涨价主要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原油价格上涨,导致液化气价格涨价。二是石油企业生产成本也因为油价的上涨而相继加大,从而导致液化气价格上升。泉州招商液化气公司苏经理介绍,石油液化气的高价运行,直接诱因是出厂价格的提高。今年四月份左右,液化气的出厂价大概是5000元/吨,可现在,是6700元/吨,如果再加上运输费用、人员费用,那成本就更高了。这次的调价,虽然市场价格已经比较高,其利润还是比较低,只不过是扭转了前阶段亏本经营状况。
对此,两家供气经营商都表示,他们将通过控制供应和加大采购力度等措施来保证液化气供应,预计今年冬季石油液化气供应“气荒”现象应该是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