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志党)340天,这是我市在今后要让市民每年呼吸新鲜空气的天数。市政府近日发布的《泉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今后几年,我市将全面实施蓝天工程,确保泉州市区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不少于340天。
根据规划要求,将大型饮食业单位、烧烤店、大排档以及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将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列为治理重点区域。
环保部门要求,新办餐饮企业的选址、建设和经营,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工商、环保等部门也将严把餐饮业的环保审批关;鼓励餐饮服务企业使用液化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将以燃煤电厂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为重点,开展脱硫除尘的污染治理。原则上不再新批新建6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08年底,20吨以上沸腾炉必须实行静电除尘和脱硫;10吨以上锅炉必须实行脱硫。新、改、扩建的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设施或采取其他脱硫措施,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备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
启动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节能减排示范工程。调整燃料结构,积极推进LNG项目建设。进一步建设和巩固烟尘控制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改用清洁能源。禁止LNG服务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饮食服务业、建筑工地使用燃煤设施,全部改用清洁燃料。中心城区不再新批、新建以原煤、重油为燃料的锅炉。
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车辆和老旧车辆。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发展高效、节能、低排放的新型交通工具。逐步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环卫园林车以及短途客运车辆使用天然气;加快城市公交加气站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供气网络。2008年起实施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和天然气公交车改造试点工作;2009年起推广使用天然气公交车,新购置的公交车原则上应为天然气专用车辆;2010年城市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不低于90%;公交车改造率为20%,出租车改造率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