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老赖”第69期
“老赖”父子占用水库10多年养鱼 晋江法院执行局昨日全员出动
□早报记者黄祖祥文/图
占着原本用来蓄水排洪的紫湖水库10多年给自家养鱼,在法院判决其停止占用水库后,仍占着水库不放。昨日,晋江法院执行局全员出动赶到晋江紫帽镇紫湖水库,依法拆除了霸占水库的紫帽镇塘头村村民蔡家祯、蔡声炳父子建在水库内的违法建筑,并将他们养殖在水库内的鱼清理上岸进行变卖,恢复紫湖水库的正常使用。
镇政府将占用水库者告上法庭
昨日上午,晋江法院执行局20多名法官来到紫帽镇紫湖水库时,占用水库10多年的蔡家祯、蔡声炳父子正在自行将房内的家具搬出,“这次是因为我们来的人多,他们才这么自觉。以前我们来执行的时候,他们都拒不配合执行。”现场一名执行法官介绍说。
据了解,蔡某和陈某原来是紫帽山农场的职工,1987年初,紫帽山农场划归紫帽乡政府管理。为解决这二人的安置工作,紫帽乡政府授权他们二人在紫湖水库养鱼自负盈亏,不再发给他们工资。但随后,二人未经紫帽乡政府同意,擅自将紫湖水库承包给蔡家祯、蔡声炳父子养殖鱼类、家禽。
1994年初,紫帽镇政府(由紫帽乡政府撤乡改镇)书面通知蔡某和陈某停止继续使用水库,并要求蔡家祯、蔡声炳父子停止在水库的养殖活动。但二人至今仍非法占用水库,造成水质污染、水库设施受损。
随后,紫帽镇政府将蔡家祯、蔡声炳父子告上晋江法院,要求他们停止在紫湖水库内养鱼、养家禽的侵权行为,并赔偿修理水库相关设施的费用等。
2003年10月24日,晋江法院判决蔡家祯、蔡声炳父子应停止非法占用紫湖水库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紫帽镇政府紫湖水库收益损失25000元。随后,双方对判决结果均不服,都提出上诉。2004年8月2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当场变卖“老赖”养的500多斤鱼
昨日上午,经办该案的法官介绍说,紫帽镇政府于2004年10月11日对此案申请执行。晋江法院立案后,2004年11月24日上午在镇政府人员带领下,直接把执行通知书送达蔡家祯、蔡声炳父子,并告知如果不自动搬迁,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两人仍不履行。去年9月4日,晋江法院依法拘留被执行人蔡声炳15天。
“本案中,被执行人蔡家祯、蔡声炳父子占用的紫湖水库是紫帽镇政府在该处设立的重要的蓄水排洪的水利工程,但被执行人占用水库进行养鱼。为达到其个人挣钱目的,干旱时不排水给村民使用,雨天时怕鱼游出又不蓄水,给水库附近群众的人身财产造成极大的潜在威胁。”经办法官说,多年来,蔡家祯、蔡声炳父子一直无视法院的执行措施,采取拖、避、赖等招数,逃避法院执行。
对此,昨日上午,晋江法院执行局全员出动赶到紫湖水库,在腾空蔡家祯、蔡声炳父子违法搭建在水库内的简易房内的家具等物品后,工作人员操作挖掘机铲平了这几栋建在水库内10多年的违法建筑物。
随后,紫帽镇政府组织数十名工人进入水库,将蔡家祯、蔡声炳父子设置在水库内的渔排网箱拉上岸,并一一将养殖在网箱内的鱼共500多斤打捞装箱,当场变卖给活鲜买主。
晋江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变卖的鱼款除了充当执行款外,蔡家祯、蔡声炳父子还将支付昨日雇佣工人的费用。接下来,法院方面还将加大力度,继续向他们追讨拖欠紫帽镇政府的紫湖水库收益款。
今日曝光“老赖”名单
被执行人住址标的(万元)
晋江明峰鞋材有限公司(丁明峰)
晋江市陈埭镇西坂村50.8794
晋江市广安特鞋业有限公司(吴绶灿)
晋江市池店镇钱头村10.3145
林建川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6.44289
丁育辉晋江市陈埭镇西坂村11.6533
管振宏现住晋江市中医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