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公交发展难题,市政府出台系列新举措———
本报讯(记者陈淑华蒋力耘)城市公交发展面临的诸多难题有望解决!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公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困扰市区公交发展的运行成本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交服务质量欠佳、行业管理体制不够灵活、公交治安差等几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下月前完成公交规划修编
为认真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城市公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当作事关民生的大事来抓,切实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舒适的出行环境,市政府发出了这份《通知》。
《通知》指出,城市公共交通是事关广大市民百姓根本利益的民生问题,是一个城市的重要形象窗口,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优先地位,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软、硬件设施建设,切实把发展公交工作做好做实。
《通知》提出,要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6月份前完成公交专项规划第一轮修编方案。而且,今后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公交设施建设应做到“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
市区范围内公路规费减免
“目前市区公交只要一跨出中心市区,便需要缴纳养路费、营运附加费等公路规费。现有的44条市区公交线路,需缴纳公路规费达20条,每年负担270万元。”在本报4月份推出的“破解难题发展公交”系列报道之《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发展大公交》一文中,泉州市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公交运行范围的受限困境。
对此,《通知》明确指出,“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三区和泉州开发区、洛秀开发区)从事城市公共安全运营且执行公共交通票价的公交车辆,规费能免的免,能减的减,不能减免需要缴交的部分予以缓交。”
公交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
“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通知》同时提出数条具体意见:将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要求,把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对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对承担的社会义务和接受政府指令开通的亏损线路予以科学评估,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补偿机制。对燃料等运营成本的浮动上涨酝酿科学的解决应对措施,确保群众受惠,社会、企业、政府合理分担。
要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成立城市第二公交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公交行业管理体制,加快公交行业改革步伐,同时解决目前公交发展面临的资金投入不足问题,《通知》同意由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着手投资成立第二公交公司,参与城市公交的经营。
按照“国有主导、多元投资、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公交发展方针,市政府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交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由国有企业———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投资成立的第二公交公司,直接参与城市公交的经营。
《通知》同时表示,将继续加快环泉州湾公交体系建设,使城市公交与城市规划调整相适应,将公交服务网络延伸到各县(区、市),让公交线路串起大泉州城市,促进中心城市辐射集聚能力的提高。公交公司城区营运业务归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管理,道路客运业务归市交通局管理。
整治公交治安成立反扒队伍
针对公交车上扒手猖獗的现象(详见本报4月18日“破解难题发展公交”系列报道之《公交车上小偷频现市民呼吁有效反扒》),《通知》提出成立强有力的反扒队伍的要求。
《通知》称,市公安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组织开展专项综合整治,成立强有力的反扒队伍,在部分公交站点设置固定的治安岗亭,强化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内部刑侦、交警、巡警、“110”、派出所等警种要联合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加大打击工作力度。市公交公司要逐步在公交车辆上安装监控系统,配合公安部门,共同维护乘客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