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在公办学校就学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至2007年春季,共有18多万农民工子女在我市小学、初中就读,并享受与当地少年儿童平等的教育待遇。我市以落实政府行为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我市把160多万来泉的农民工作为泉州新市民,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六条意见,各县(市、区)政府也制订相应政策与规定。各级教育部门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享有与当地适龄儿童一样公平同等的入学机会和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统一纳入当地发展规划中,以农民工的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当地学校如没有剩余名额,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就读。农民工子女可与当地学生一样参加升初中电脑派位和升高中招生考试。
各地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泉州97%以上的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晋江市公布了235所公办学校为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定点学校,鲤城区公布了中心市区不同区域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丰泽区规定区域内的学校都应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等等。据统计,目前,农民工子女占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8.47%,其中小学招收农民工子女有13.8多万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3.08%。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小学中,农民工子女分别占当地小学生总数的48.69%、52.96%、47.13%、51.53%。
在确保农民工子女有学上的同时,我市还对一些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行免、减、缓交规定费用的优惠政策,石狮市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给予全免费入学的照顾,丰泽区在一年里为农民工子女减免费用38.93万元。农民工子女与本地学生一样享受助学金补助和“两免一补”政策的权利。目前,农民工子女享受助学金、免费使用教科书、减免缓交费用等优惠政策的比例比本地学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