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1个单位和个人上榜
本报讯(记者屈人文)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结果揭晓,我市51个单位和个人上榜。昨日,全国、省级劳模代表分别晋京、赴榕接受表彰。
经过层层推荐和审核,此次我市有1个单位、3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有7个单位、40名个人分别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个):泉州市邮政局。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名):潘春来、洪天炳、陈爱民。
省级“五一”劳动奖状(7个):晋江市财政局、福建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德化县电信分局、惠安县地税局、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泉州市蔬菜公司。
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共40人):戴国良、杨适辉、傅志昌、吕培榕、刘将峰、叶常青、吴惠芬、黄俊杰、颜少敏、陈金俊、李志铭、刘泉生、蔡秀奇、陈海伟、洪红薇、郑六和、陈炜、王诗榕、陈惠民、邵萍萍、颜清祥、张秀惠、周爱华、蔡耿民、李云华、彭锦图、施秋月、王敏英、许世辉、张柏鹤、肖云南、赖经国、程贤德、赵冰洁、杨更生、黄华雄、蔡友凯、潘清艺、蔡向阳、韩鸿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