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间每月5—100元
本报晋江讯(记者陈桂生)5月1日起,晋江将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征税,所征税款将全额回拨用于解决全市近千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办公经费和补贴。晋江市日前出台《开展私房出租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出这一决定。
晋江市地税局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双方已经签订代征税款协议书,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正式被委托负责代征工作。目前代征单位与税务管理员正在实地进行税源调查摸底建立辖区出租房屋档案,对出租房屋的月租金进行实地评估,核定应纳税额。
根据《方案》规定,征税的具体标准将依出租房的结构、面积、地点等确定,其幅度为每间每月5-100元,如出租房较大的,可超过标准进行核定,纳税额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动,所征税款由晋江市财政局汇总后全额回拨用于协管员工资支付和办公经费。
据介绍,晋江2006年流动人口登记办证79万人,预计今年流动人口将达到90万人,为确保500名外来人口有1名协管员管理服务,晋江今年要招800名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其聘用工资、办公经费由市财政、镇(街道)财政按4∶6比例承担。同时继续发展企业专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企业中暂住人员在200人以下的,要配备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暂住人员在200人以上的,每200人要配备1名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