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各项目补助起付线
本报讯(记者屈人文)昨日,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对医疗互助活动的补助作出重大调整,决定取消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各项目的补助起付线,调高互助补助金标准。
此次调整方案有两个大变化。一是取消了原来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各项目的补助起付线,即取消已参保人员500元的补助金起付线和未参保人员1000元的补助金起付线。这意味着以后申请补助金不再设有“门槛”,所有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人员只要按有关规定住院发生医疗费用,都可以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申请补助金。二是所有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的人员仍按原办法扣除全自费部分,但补助不再实行以前的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而是采取统一按一个固定比例予以补助。各项目具体方法如下: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互助活动的医疗补助加住院补贴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一个互助期最高给付互助金仍为3万元,补助比例调整为补助金=(自付部分-全自费)×60%。其中,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人员,补助金=(自付部分-全自费)×30%。参加该项互助活动的职工住院每天享受30元补贴,最多享受30天。
参加企业职工(含外来工、农民工)住院医疗互助的补助比例调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补助金=(自付部分-全自费)×50%,一个互助期内补助金加住院补贴最高限额仍为2万元;二是参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工,补助金=(自付部分-全自费)×45%,一个互助期内补助金加住院补贴最高限额仍为1.5万元;三是未参加任何保险的职工,补助金=(医疗总费用-医疗总费用×15.9%)×40%,一个互助期内补助金加住院补贴最高限额仍为1万元。以上三种情况均可享受住院补贴,每天30元,最多享受30天。
该方案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已补助过的人员不再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