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本报讯(记者曾聪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5日公布了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5件督办件和6件整改督查件,要求各县(市、区)防指要把汛前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的督办方式,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度汛安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前阶段组织开展汛前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问题,危及工程安全及行洪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了5个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作为市防指督办件,责成有关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市防指将跟踪督查,并不定期通报完成情况。这5件督办件分别是:
1.晋江市安东海堤水毁修复工程去年水毁堤段(长度200米)尚未动工修复;
2.晋江下游低水驳岸水毁修复工程(顺济桥—泉州大桥段)尚未动工修复;
3.临漳门外引港整治工程(长度410米)尚未动工建设,严重影响市区排洪排涝;
4.墩坂桥下游岸线整治工程:在河道左岸违法倾倒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已形成100米长阻水障碍物,严重阻碍河道行洪安全;
5.洛江区口水库大坝背水坡脚漏水严重,危及水库安全度汛。
此外,市防指将汛前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其他6个安全隐患问题作为市防指整改督查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度汛。这6件督查件分别是:
1.丰泽区城东片区滞洪排涝工程汛期防洪排涝应急措施未制定,限6月底前完成整改;
2.晋江市安平桥闸闸门及启闭设备闸门老化及启闭设备漏油严重,限5月底前完成整改;
3.南安市城区绿岸工程,有人在河道行洪区内种植高秆植物及违章建筑,限5月底前完成整改;
4.洛江区钟洋水闸下游河道,有人往河道倾倒弃土,阻碍排洪,限6月底前完成整改;
5.石壁水库下游河道,有围溪造田、乱倒垃圾现象,阻碍河道行洪,限6月底前完成整改;
6.石壁水库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不足,堆放地点不规范,限4月底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