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建住宅楼
本报讯(记者邱和军通讯员王双季黄鹏辉)日前,德化县国土部门查处和制止两起非法转让土地并改变用途的案件。
2003年初,某工艺陶瓷厂负责人曾某,未经权力机关批准,将德化县城后工业区马土丘洋一块46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转让给温某,非法所得20700元。随后,温某伙同赖某、管某,在该地皮上建起一幢8层的住宅楼,建筑面积3228.62平方米。日前,赖某将其中5套住房出售给他人。温某等人构成了非法转让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该县国土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第73条、第80条规定,责令温某、赖某及管某退还陶瓷厂国有土地,并没收温某非法所得和改变国有土地用途所建的建筑物。
另外,因欠陈某工程款30万元,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曾某与陈某于2006年6月18日签订一份合同,将位于城东工业区的该公司2亩用地转让给陈某作藤草生产车间。今年1月,陈某在该地皮上建起一幢住宅楼,建筑面积达720平方米,并欲出售两套房子。国土部门接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及时制止这宗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