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争议
吴敬琏等28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取消利息税,因为“利息税触及最多的是中低收入者利益”;而财政部的财税专家则认为,利息税,不能随意取消,而且利息税的功能其实是“劫富济贫”,“利息税触及最多的还是中低收入者利益”这一判断有误。
热议了这么多年的利息税似乎离寿终正寝的日子还很遥远,而所谓“劫富济贫”实在算不得一个很有技术含量的提法。现在躺在银行里的居民存款是14万亿元,但这些钱有多少是所谓富人的,有关部门没公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现在流行一句话,钱少的人在银行存钱,钱多的人在资本市场捞钱。道理很简单,越是缺钱的人,越看重和需要存款;越是富裕的人,对投资越是精通,钱不会死躺在银行里。利息税“劫富”很难,“劫贫”却很容易。
1999年开征此税时,“利于扩大内需”和缓解财政困难的理由,现在看来都不成立。普通百姓手里有钱谁不想消费?基本社会保障长期不到位,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商品房卖天价,低层群众缺乏对未来的生活预期,那点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谁敢大把消费?财政困难则是个“无厘头”,且不说八年后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3.5倍,就看在一些贫困地区,当地政府争相建豪华“办公楼”,纳税人的心情又如何平静?利息税每年收400多亿,又有多少真正流向穷人,谁能说得清楚?
任何税收都不应是“打劫”,讨论利息税的存废,是关注其合理性与公平性的问题,而绝不是为了劫谁济谁。主张利息税不是情绪,同理,取消利息税也不是恩赐。利息税这块小蛋糕原本就不是“富人”的,把它还给穷人,是比抽象经济理论更天经地义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