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针对本社泉州晚报“政风行风直通车”、东南早报“一线通”接访中群众反映的落户难题,市公安部门近日出台意见方便购房租房的市民落户(详见本报11日一版)。与之前的户口迁移规定相比,此次新出台的意见“门槛”降低了许多:购买手续不齐全的房产,但实际居住3年以上的可落户;连续租住两年以上的,经房东同意可落户租房所在地……业内人士甚至将此视为户籍制度第四次突围的前奏。
回顾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走过了一段相当曲折的过程:我国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始于1958年。在计划经济时代,它在缓解城市的人口压力和就业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改革开放后,这一制度的缺陷凸显。它犹如一道坚硬的围墙,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群,隔离在不同的命运跑道上。虽然这几年,户口已和粮油关系相剥离,但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福利关系仍然紧密。由此导致同一座城市的居民,因户口不同,所享受的公共福利也截然不同。
自1984年户口坚冰出现首道裂缝起,户口壁垒已经历了技术迁移、投资迁移、购房迁移的三次突围。业内人士预测,以长期实际居住地为落户依据的第四次户口突围即将到来。□本期执行:陈淑华张雪玉
【故事】
“农转非”的悲喜故事
一段户口往事,一把辛酸泪水。
提起户口,上了年纪的人都能讲上五味杂陈的一段故事。在过去的岁月里,一张薄薄的户口簿拨动着多少人的命运之弦。
上世纪50年代:两个苦力比不上一纸城市户口
当时正是物质紧缺的年代,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城市户口的群众由国家供应粮食,而农村户口的群众则靠种田赚工分维持生活。
和村里人一样,洛江区双阳镇何大妈特别羡慕拥有城市户口的人。而当时,农村人要转为城里人,只有通过招工、招干和上学三种渠道。
“即使有一个孩子跳农门也好。”何大妈心想着。在劳动力非常宝贵的情况下,她咬牙把小女儿送进学校,自己和十几岁的大女儿起早摸黑地在生产队种田。
学是上了,但日子过得特别艰难。到了高中,由于家里三餐都成问题的状况一直没有改变,缺吃少穿的小莲最终被迫辍学,回家种田。
而何大妈的邻居张先生一家,因张先生是惠安化工机械厂的职工,拥有城市户口,每月有20多斤白大米的保障。张家5个子女不至于因挨饿辍学,而是一直上到高中以上的学校。
上世纪70年代:
费尽周折“城市户口”还是擦肩而过
上世纪70年代,国家依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迥然待遇,让不少农村人想拥有一张“城市户口”。而丰泽区北峰街道的陈振(化名)也有这种想法。
“当时就是希望跳出农门,成为城里人。”陈振说,由于家里兄弟多,他上学较迟。对学习有着浓厚兴趣的他做梦都想上大学读书。“考上大学,就是国家干部了”。但在取消高考制度、上大学只靠推荐的1977年以前,上大学谈何容易。
等待了两三年后,1977年,失望的陈振和当时晋江地区的近100名青年同赴上海参军。这批青年,约有一半人拥有城市户口。“按照有关优抚政策,拥有城市户口的青年一退伍,就有一份体面的公家工作等着”。而农村户口的青年则没有。
次年,因为看中陈振娴熟的技术能力,部队宣布为陈振放一个月的假,让他复习考大学。陈振欣喜若狂。然而还没复习一周,假期即被取消。理由是部队正在实施干部年轻化,而陈振已超龄1岁。
三年的部队生涯很快过去。回老家后,国家已恢复高考制度,陈振很想参加高考,但最终因年龄偏大而没有再捧起书本。
没能跳出农门成为陈振一生的遗憾。目前在某社区工作的他告诉记者,当年拥有城市户口的战友,一退伍就被安排到街道、保险、银行等单位上班。如今,多数人已是单位的中层干部了。
上世纪90年代:
考上中专实现“农转非”
时间走到了上世纪90年代。此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虽然已取消,但是否是“城市户口”依然关系到个人的工作、待遇甚至下一代的学习、生活。对此,市某银行职工陈英(化名)深有感触,她正是在1996年时摆脱农村人身份的。
那年中考后,由于录取通知书迟迟未至,原本开朗的她变得沉默寡言。熬到9月份,陈英更加沉默,父母也焦急不已。
明白女儿心思的父母开始到处奔波。刚好当地一家单位与湖北某中专学校有几个委培就学的名额,而且就学者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那时,不少单位或国有企业招聘时,都要求对方有非农业户口。“毕业后就是城市户口的了,工作应该不会难找。”父母这样说道。当年10月,陈英入了湖北某中专学校,户口也转为“非农业户口”。
1999年毕业后,恰逢当地一家国有银行招聘职员,招聘条件之一就是非农业户口。陈英如愿进入那家银行。如今,陈英和丈夫已在泉州买房定居,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分子。而当年未能继续上学的同龄人,一部分人和父辈一样继续待在农村,结婚生子。一部分人跑到城市工厂,做起仍是农村户口的“城里人”。
【分析】
户口门槛高自由迁移难
“当就学、就业甚至社会保障都由一纸薄薄的户口簿主宰时,户口的确会让人抓狂。”在有关户口的网文中,有人这样评价户籍制度的意义。有着浓厚的计划时代色彩的户籍制度,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正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永春刘先生1996年从泉州旅游职业学校毕业后,就到市区一家私营企业上班。由于户口无法落户市区,虽然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十几年,他仍然无法享受到购买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等各种福利。“我觉得自己还是城市的边缘人。”刘先生无奈地说。
市社科联主席朱学群认为,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经过不断的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已有淡化迹象,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一张床睡着一个城里人一个农村人”的情况渐少,但依然存在弊病。
朱学群认为,目前的户籍制度,仅仅放开了人才技术迁移、购房迁移、投资迁移等几种主要渠道,而对于长期居住在这座城市的其他劳动者,户口的供给严重不足。因此导致同样居住在这座城市的人群,由于户口不同,本地户口的人群和外地户口的人群享受的公共福利截然不同。
“一座城市的发展,需要聚集高级人才,较高素质的技术人才,还需要千千万万普通的劳动者。人口、要素的流动、组合是由市场决定的,不能由政府强行提高门槛。”朱学群说,现实户口迁移的高门槛,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迁移,不利于城乡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另一方面来说,数以千万计的民工进入城市后,因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自然无法和当地人一样享受就业、就医、就学等一系列公共服务。长期的情绪压抑,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如果我们的所谓户籍改革还是停顿在‘投资移民’、‘技术移民’的程度上,势必影响到城镇化的顺利推进。”朱学群说。
据了解,我市“十一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一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大城市框架,框架内城市建成区面积180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达180万人。专家认为,按照我市的城市定位,在今后两三年内,在城市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应逐步、稳妥地放开户籍准入门槛,吸纳更多的人成为新泉州人。
【展望】
第四次突围:以居住地为原则
随着各地对公正公平户籍制度的呼声日趋高涨,全国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酝酿中。而实行城乡一元化、以居住地为落户原则,无疑成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和方向。
12个省取消二元户口划分
来自公安部的最新消息称,包括我省在内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实现了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而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不同程度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上海市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境内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2003年10月1日起,河北实施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经批准到城镇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参军、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履行同等义务。
我省探索居住证制度
“下一步户籍制度改革,不应停顿在‘技术移民’、‘投资移民’上,应逐步创造农民工可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国内不少专家呼吁道。
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人士证实,以实际居住地作为公民的落户原则的确是全国各地户籍改革的方向。
该人士介绍,我市前不久出台的几条落户政策,“实际上就是针对拥有本市户口的群众,试探着放开租房落户的一道口子”。而长期在我市实际居住的外地户籍群众,则是户籍制度进一步放宽的主要考虑对象。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针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人民群众在城镇的落户需求问题,省公安厅就出台了相关意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在同一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已满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要求户口迁入的,公安机关应准予办理户口迁移。”根据省公安厅的这一意见精神,我市已在制定相关的落户政策。
从各地改革的指向看来,户籍制度的第四次突围已不可避免地到来,50年来横亘在中国城乡社会中的那块坚冰,正在慢慢融化。
【链接】
户籍制度三次突围
有关专家认为,改革开放至今,中央政府真正用政策法规形式放松户籍管制的举措只有3次。而每一次,都被视为是户口壁垒的一次“突围”。
上世纪50年代:制度产生源于计划经济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核心要点是要保证对城市的粮食供给。在当时出现城市粮食供给紧张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在1958年出台。
由于户口与口粮挂钩,拥有城市户口被视为捧到铁饭碗。凭城市户口的粮油证,每人每月都能购买到10多公斤白大米,还能买到在当时非常紧俏的煤、油、火柴、布等物质。而这些,都是农村户口的群众可望而不可即的。
1984年起:
放宽投资迁移
改革开放初期的1984年,户籍坚冰出现首道裂缝:是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有经营能力、有固定住所或在乡镇企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机关应准予落实常住户口,统称为非农业人口。这无疑是一个里程碑,给了部分人以“迁徙自由”,农民由此获得了在城市合法生存的权利。
1998年起:
放宽购房迁移
户口制度的第二次突围在1998年。当年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四条意见”: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四条意见”出台后,我市掀起一股购房落户热潮,而且热度持续不退。大量农业户口的群众通过购房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市公安部门统计,2002年至2005年底,我市户口迁入中心市区或城镇的人口达123067人,其中购房落户37534人,占30.5%。
2001年起:
县以下户口放开
2001年3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县以下放开户口限制。这一年起,我省“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一致的户口“出身”使得无论是生活在农村还是城里的,大家都成为平等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