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人一家四口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蒋力耘实习生许钹钹通讯员陈烨烽)昨日,记者从安溪县公安局了解到,4月15日,安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湖头中队成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后转移受伤者导致其死亡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城和他的妻子以及岳父岳母分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涉嫌包庇罪刑事拘留。
回访:撞人后将人转移致人死亡
2007年4月2日,安溪长坑镇衡阳村的苏某夫妻,骑着摩托车和岳父母一前一后赶往安溪县城的家。约中午11时10分,行驶至湖头国税分局时,苏某发现在自己的前方不远处,有一打伞的老人正准备横穿马路,他刹车不及将老人撞倒,而苏某夫妻也从车上摔倒,三人一起向前滑了五六米远。夫妻俩爬起来后,就让随后赶上的岳父母先到前面等待,尔后迅速将老人扶至摩托车准备将其送至医院,匆忙之下,将雨具落在现场,可是在行驶过程中,当车子行驶至距案发现场3.5公里处即307省道125公里处,苏某感觉到背后老人的头一直往下耷拉,当时感到很害怕,便停下来把老人放在马路边的树丛下,再离开现场。
4月3日,有人在树丛下发现老人尸体后马上报警。接到报警后,安溪警方及时到现场查看,发现此处不是第一现场,便及时对周边的医院等处进行调查,12日初步认定苏某有重大嫌疑,马上到他家所在地北石开发区兴昌路进行蹲点,守了3天后,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在抓获犯罪嫌疑人时,警方还发现其家中有9部手机、4个短信群发器、30多张银行卡及存折,还有一台电脑,在垃圾桶内还发现粉碎的存折,并当场查获现金6万多元。警方表示,两犯罪嫌疑人涉嫌从事虚假信息诈骗活动,现已将所搜集到的东西扣留,将做进一步调查。
对话:“怕”字始终围绕在夫妻俩嘴边
昨日下午,记者在安溪县看守所见到了这起案件的嫌疑人苏某和他的妻子王某。在对话中,一个“怕”字始终围绕在夫妻俩的嘴边。
据苏某回忆,当时撞人之后心里很害怕,脑子里一片空白,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有想过要把老人送至医院,但是害怕被伤者的家属打,而且当时口袋里只有十几块钱,自己便让岳父母先离开现场,自己在现场进行处理。当时目击者有让苏某快将老人送到附近的湖头医院,但据警方后来调查,发现问清楚湖头医院的地址后,他却将车骑向相反的方向,将老人载至距现场3.5公里处将人放下。据苏某回想,当时自己朝医院相反方向开车的原因是刚好要回安溪,于是决定将老人带回安溪,可是途中老人的头不断往下耷拉,他将老人放下的时候,老人已经说不出话了。
而在采访中,王某的眼角一直泛着泪光,感到很后悔。她表示自己的老公说没有撞到她,当时以为老太太可能是吓晕了或者装伤想诈骗自己,就把她放在树底下,想等她醒了自己回去。
警方:遗弃受害者使案件性质发生变化
关于此次案件,安溪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认为,若交通事故肇事者将受害者带离现场,又不进行救治,在明知可能致人受伤或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将受害者遗弃,置受害者于死地不顾,案件性质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由普通的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了。
根据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可判以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般交通肇事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有逃逸等恶劣情节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黄科长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情况下,车不能被移动,应该尽量保持现场不被破坏。如果有人员受伤,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立刻拨打120并报警。除非在偏远无人地区等紧急情况下,才可用肇事车将受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