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黄帆
高校不破产,但欠债怎么还
“部分高校‘破产说’言过其实,教育不会成为第二个国有企业。”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等教育的固定资产有5000多个亿,目前存在的高校贷款问题“会认真解决”。
尽管周部长否认高校会破产,但高校欠下巨额贷款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社科院的《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称,2005年我国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量在1500亿至2000亿元之间。不少地方高校目前都已是负债累累。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按照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一些高校其实已经破产。”
当然,以高校目前的体制,它不会像市场中破产企业一样自然退出,但高校面临的严峻问题是如何偿还这些欠债。
如今,中国大多数大学都想做“大”学,疯狂圈地,拼命扩张,大兴土木,使劲盖楼,建设所谓大学城,动辄占地数千亩,就是哈佛这样的大学也望尘莫及。花费巨大,资金来源又少,高校不能像企业一样从公开的资本市场上集资,也不能从私人那里募资或扩股,其资金来源,除创收与接受捐赠外,只能从政府财政或银行获得。
借的钱终究是要还的,于是,这些在校读书的学生们就成了最重要的“摇钱树”。全社会都在呼吁降低高等教育成本,可是,学校欠了那么多钱,学费又怎么能降得下来。高校是不会破产,但又有多少学生的家庭因此处于“破产”的边缘?
陈力田:副县长忽悠百姓
山西绛县103名农民工在近两年的时间内讨要被拖欠的近13万元工资无果后,打算向运城市委反映。为劝解农民工返回绛县,该县副县长陈力田当场写下书面保证: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然而,时隔一年有余,非但问题没有解决,该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倒表示,当时去做劝解工作,本来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就算了,“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
官员应当为自己的承诺负责,这是常识,是其理所应当承担的最低限度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可在副县长“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的表态中,我们不难体味到某些官员在对待公众时“大老爷”式的傲慢做派。
陈副县长承诺“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姑且不论县长没有将这一承诺当真,即便他是当真的,他有从县财政支出13万元偿付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权限吗?政府的任何一笔财政支出都应当纳入财政预算,显然,该副县长的当场表态属于对“公共财政”的“无权处分”,要么无效,要么可被事后撤消。即便是“劝解”的权宜之计,他也要掂量一下自己承诺的内容,至少要在自己权限的范围内,进行表态和承诺。
一个政府官员必须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如果这次不负责,那他说的其他方面的话岂能当真?甚至整个政府的官员群体,都要为个体的行为蒙羞,不得不日后尽最大可能地挽回个体所造成的政治声誉的减损。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对副县长“承诺不当真”的表态,绝不能置若罔闻,而应当启动民主制度下的监督和问责程序。一周争鸣
拒绝“国骂”,靠活动能行吗?
中央有关部门在奥运倒计时500天当日下发“迎奥运、树新风”活动方案,将发起一场拒绝“国骂”活动。而据调查显示,竟有64.63%的网友表示“国骂”会对北京奥运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这也是此次运动式清除“国骂”强大的“群众基础”。那么,靠一场自上而下的运动,究竟能否将令人深恶痛绝的“国骂”清除干净呢?看来有点悬。
刚刚过去的学雷锋日,全国各地发起学雷锋热潮,以至于出现有些地方“敬老院窗户被擦了八遍”的闹剧。在奥运倒计时500天当日发起这项拒绝“国骂”的活动,恐怕也会遭遇类似的命运:在活动期间,一切都好,活动过后,一切照旧。这样的教训,对我们这个习惯于“运动式执法”、“运动式教育”的国家,实在有太多教训了。
“国骂”是个人素质不高的体现,大而言之会有损城市形象,再遇上个奥运会,影响可就是国际性的了。因此,拒绝“国骂”是一定要的,但我们却不能仅以“影响力”决定对策,“大考大忙,小考小忙,不考不忙”。“国骂”不可能通过某一次主题活动而销声匿迹,更不应该刻意扯上奥运会———难道只要求在奥运会期间不骂就行了?这样一种错误的引导和认识,直接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公众对于拒绝“国骂”的认同度不高,效果也不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