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2007年3月15日的晚会上,央视曝光由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3月16日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上连续发文,为自己辩护,并暗示是拒上央视春晚才遭此报复;3月17日,针对层出不穷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北京律师刘晓原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修改现行《广告法》,将虚假广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为处罚对象。
如今,电视屏幕上充斥着明星做的各种广告。一些名人明星为了追求丰厚的报酬,在对商品的性能和功效没有亲身体验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广告制作商的要求,信口开河地向大众宣传产品的神奇作用,成了一些不良商家的“吹鼓手”。比如,赵本山代言的蚁力神,潘长江代言的增高鞋,李丁代言的哈药六厂的钙片……不着边际地吹嘘疗效,致使不少消费者出于对名人明星的崇拜和信任,花费巨资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然而却毫无疗效,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不禁让人感慨:这些明星都怎么了?
针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人大代表提案认为,应该修改《广告法》,从法律上规范和调整名人的代言行为。但这种“修法处罚”的做法似乎没打到虚假广告这条“毒蛇”的“七寸”。试想,没有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虚假广告就消亡了吗?没有名人代言,做虚假广告的还会找其他人,虽然少了名人效应,虚假广告的危害却并不能消除。因此,名人问责制只能解决部分问题,并不能给虚假广告以致命打击。
众所周知,虚假广告的源地,就是做虚假广告的企业。广告出台,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如果没有想发布虚假广告的厂家,如果虚假广告过不了审批关,名人即使良心再坏,想做虚假广告也没得做。正像郭德纲所说的:“我仔细查验了该公司的各种手续和广告批文,全都合格。如果这个产品有问题,权威主管部门为什么不查处?”
的确,就“藏秘排油茶”引发的风波看,郭德纲以明星的身份代言不过是个表象,真正的根子还在于监管部门的监管失序,让那些劣质产品有了可乘之机。据业内人士介绍说,审批环节漏洞相当多,既有人为的因素,也有制度的因素。就像药品广告的审批,它归属两个部门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广告审批,依据《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负责违法广告的监督查处。尽管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实行了审查备案制度,但这种审批和监管职能的分离,很容易导致工作衔接及配合上出现疏漏,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加剧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横行,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且维权艰难,这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国家有关方面是到出重拳的时候了,所说的出重拳不光是对广告商和明星,也包括监管部门。同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角度堵死公众人物代言害人广告这条路。主持人:苏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