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时,每逢这个日子,我们都可以从各种媒体上得知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又知道了一些不能吃或不敢再吃的东西;不能或不敢再用的东西;不能或不敢再去的地方。
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到,年年“3·15”,年年的主题都在更新,但年年依然剪不断消费阴影,而且每年消费者所受到的侵害都不出那几类,可尽管每年都有所曝光但都不能彻底解决这些让消费者头疼的问题。比如每年都公布的整容美容侵害案、注水肉案、劣质食品案等,如果仅仅作为一名看客,就会觉得我们的执法机关是很负责的,把这些黑心的商家都揪了出来。但如果反过来想一想,为什么每年都是这些东西,国家不是每年都整顿吗?这就很值得我们深思了。
正如两会代表所说:各种整改措施都不是简单的一个单位可以单独执行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我们的打假维权屡打不绝屡禁不止。消费领域涉及方方面面,如食品、医疗、服装……各行各业,商品的流通环节也涉及各个不同的领域,即使是同一个环节,监管主体也各有不同,困难之大可想而知。
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一个综合体系,是由群众参与、行业自律、舆论监督、行政执法等构成的体系,实现消费和谐,离不开厂家、商家的诚信自律,离不开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更离不开政府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其中单纯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均不行,只有有关各方形成合力,才更有效。